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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第 88 章


  这辈子, 苏秀秀不想当神棍, 只想跟那个男人白首偕老~  当天夜里,因为不是单独住一个房间,苏秀秀也就没急着打开祖母的匣子。

  就想着等安顿下来, 有空了再慢慢细看。

  到了第二天, 孟庭松果然告别了战友,带着苏秀秀一起进了北京城。

  一路上, 他们换了几趟公共汽车。

  苏秀秀心中积怨已消,再加上她这时候也适应了。所以, 精神还算不错。

  孟庭松原本还担心她吃不消, 一看她这样,倒也放心了许多。

  到地以后,早已过了饭点。

  孟庭松心疼苏秀秀,也怕她饿害了, 就带着她就近找了家国营饭店吃午饭。

  这时候,饭菜也便宜,带肉的大菜也才卖块八毛的, 却要用粮票。好在, 孟庭松早有准备。

  他们点了两荤两素, 都是有油水的菜。

  苏秀秀本来也不重口食之欲。可自打重生回来,正赶上遭罪。在人贩子手里,她没少挨饿受冻。再加上, 她底子本来也不好。又这么折腾了一遭, 整个人都虚了。

  一看见排骨端上来, 闻着那股诱人的肉香味,苏秀秀嘴里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分泌口水。

  孟庭松也看出她馋了,就笑着招呼道:“放开着吃,不够的话,哥再去给你买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大块的肉排骨放在苏秀秀的饭碗里。

  “唉。”苏秀秀随口应着,也不跟他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动。

  前后两辈子,她在孟庭松面前总是很放得开,并不会继续维持那副大师的做派。

  只是,很多事情她早就养成了习惯。吃起饭来仍是秀秀气气的,还带着几分斯文气。

  孟庭松生怕她面皮薄,不好意思吃,就一直往她碗里夹菜。

  苏秀秀吃得又慢。不一会儿功夫,她碗里的菜就堆成了小山。

  苏秀秀忍不住抬眼看向孟庭松,他却笑道:“你倒是多吃些呀,不然个头该长不高了。”

  这明明就是一句玩笑话,可苏秀秀看着他那张俊脸,一时间脸有些发热,鬼使神差般的说了一句。

  “孟大哥,我想吃你做的饭。”

  孟庭松听了她这话,嘴角上的弧度反而更大了。

  “好呀,有机会,哥给你好好露一手。倒不是我吹牛,这店里的师傅还真没我做的菜好吃呢。”

  “嗯。”苏秀秀点头应着,随即又捧起了饭碗,不再看他。

  算起来,她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上辈子始终都心如止水。

  也不知道是重生的缘故,还是因为她对他了企图。

  一看见二十出头的孟庭松冲她咧嘴一笑,苏秀秀就忍不住有些脸红心跳的。

  她实在怕自己出丑,于是也不再多话,只埋头吃东西。

  孟庭松也愿意她多吃,就继续帮着她布菜。

  好不容易一碗饭下肚,苏秀秀就觉得她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孟庭松那边却还嫌她吃得少,嘴里说道:“这就不吃了?你这食量可太小了些。”

  “……”苏秀秀一时无语。

  二十岁的孟庭松,并不像三十年后那样沉默寡言。他有时候也会像老婆婆一样唠叨。

  可偏偏她就爱听他说话,他说什么她都喜欢。好像只要在他身边呆着,她就发自心底地开心。

  *

  吃完饭后,孟庭松轻车熟路地,找了一家招待所。

  登好记后,他们各自进了各自的房间。

  稍作收拾,孟庭松就又过来找苏秀秀,对她说:“我下午还有一些要紧事需要出去一趟,你一个人先在招待所里待着行么?”

  苏秀秀自然是没问题。

  孟庭松想了想,又说道:“不然,你要是觉得烦了,在附近转转玩玩也是可以的。只是别走远了,也别往犄角旮旯的地方走。到了晚上吃饭的点,我也就能回来了,到时候我来准备饭。”

  苏秀秀又点头答应下来。

  都交代好了,她就把孟庭松送到门外。

  回来的时候,苏秀秀刚好遇见了一位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那人笑嘻嘻的,看上去很随和,嘴唇却薄,嘴也很大。一看就是个消息灵通,又喜欢跟人搭话的面相。

  苏秀秀干脆就上前跟她聊了几句,很快就打听出附近有一条街,专门是摆地摊做小买卖的。也不用票,直接给钱就卖,都是家里用得上的东西,又比商场卖得便宜。

  苏秀秀干脆就转身回房收拾好东西,拿上零钱,就离开了招待所。

  到了那条街上一看,果然热闹非凡。

  随便一个摊位前面,就围着不少人买东西。

  吃的、穿的、用的,在这里果然都能找到。还有那些漂亮的小纱巾,以及看上去挺时髦的衣服。

  苏秀秀从街头一路走到街尾,只觉得这条街上跟别处都不太一样,显得格外的有生气。

  这里的人虽然也都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气息,可每个人身上却又充满了不一样的活力。

  重生回来后,苏秀秀虽然已经接受了现实,却直到这一刻,才彻底的融入了这个时代里。

  既然有幸得到了重新来过的机会,这一次,她自然也要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苏秀秀在心底盘算了一番,她未必会在这条街上摆摊子。到时候,随便找个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就行。

  一开始,她也不用倒腾什么大件的东西。这大冬天里,就卖手套棉袜子就足以。

  苏秀秀还留意了一下,整条街上还真没有卖手套的。

  她打算等安顿下来,再想办法去附近的“商业街”好好转悠转悠,找到货源再说。

  又溜达了一会儿,苏秀秀找到了一个挺鼻梁,鼻头有肉的大妈,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买下了一深一浅两块布料和一包针线。这才转身回了招待所。

  虽然,很多年没有亲手做过衣服,可那是她打小学得谋生手艺,到底也没有彻底放下。

  苏秀秀想着过年之前,给自己弄套新衣服穿穿。至于颜色深的那块布料,可以给孟庭松做件穿在里面的衣服。

  等回到房间里,苏秀秀又觉得有些疲惫,干脆就先爬上床,睡了个午觉。

  到了傍晚的时候,孟庭松带着晚饭回来,就看见苏秀秀睡眼朦胧的,额前还有一小撮头发微微翘起。

  他不禁笑道:“你这是又睡了一大觉?”

  “唔,你走的时候,我去附近的街上买了两块布料来。到时候,也想给你做件衣裳。”苏秀秀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还打了个秀气的哈气。

  孟庭松倒也没拒绝,只是笑着说道:“我在部队有衣服穿,你先紧着自己的衣服做吧。平时也注意多休息,别累着自己。”

  说着,他就在桌前打开了油纸包,里面是热腾腾的大饼和酱牛肉。

  苏秀秀也知道,孟庭松大概是看她又瘦又小的,总想给她补补,恨不得一天三顿都给她喂肉吃呢。

  这时,就听孟庭松又说道:“对了,我帮你打听过了,刚好有个工作很适合你。”

  苏秀秀这才知道,孟庭松下午出去,是帮她打听工作的事去了。

  虽然她心里另有打算,并不看重这份工作。可是,看在孟庭松这么费心的份上,她嘴上仍是殷切地说道:

  “什么工作?人家不嫌我岁数小么?”

  孟庭松又笑着说道:“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么,我有个大爷就住在京城里。我那大妈腿脚不好,特别是到了冬天,天冷下来了,她下不了床,也出不了门。

  我大爷还要出门挣钱,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就想找个保姆去照看她。

  之前也试着找了两个,都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

  下午的时候,我过去找我大爷,就想让他帮你留下一下工作的事。赶巧了遇见这么一个机会,我就帮你跟他说了,让你过去试试。”

  苏秀秀听了这话,半响无语。

  之前,她倒是随口说过几次,要进城来当小保姆。可那只是说出话来堵别人嘴的。哪里想到还真被孟庭松当真了?

  看来以后,她还是少说话为妙,不然一语成咒就不好了。

  到了这时,拒绝的话实在没法说出口。最后,苏秀秀只得硬着头皮说道:

  “我这身单力薄的,恐怕搬不动病人。到时候,伺候不好你大妈,连你都要落埋怨呢。”

  孟庭松却摇头道:“本来就不用你搬病人,就是端个茶递个水的活,平日里在家陪着我大妈聊聊天说说话。到点了,给她做顿饭就行。

  平常的洗漱之类的活,我大爷都亲自动手,用不得别人。刚刚说起的时候,他一听你年纪这样小,本来也不太愿意用。是我求了半天,他才肯让你过去试试的。”

  得,这当小保姆的活还是孟庭松搭上人情,苦求来的。

  到这份上了,苏秀秀也只得勉强应下了。

  “那好吧,我跟你过去试试。你大爷要是答应了再说,如果不同意的话,我再找别的工作就是。孟大哥,你可千万别勉强。”

  孟庭松听了这话,又笑道:“并不勉强,你这丫头也别想太多。我大爷大妈都是很好的人,你去了自然也亏待不了你。行了,也别说这个了,咱们先好好吃饭吧。”

  “唉。”

  说完,两人就凑在一起,吃大饼卷牛肉。

  孟庭松买的卤牛肉,在三十年后,也算是个京城老字号。

  上辈子,苏秀秀还特意打发人排长队去买过。

  当时,她只觉得并没有传言中那么好吃。略微尝尝,就觉得老大的没意思,放在一边索性不吃了。

  此时,接过孟庭松递来的大饼卷肉,苏秀秀也学着他的样子,咬上一口,却发现这牛肉的味道好像变了,吃起来竟是如此美味。

  她又下意识地咬了一口,只觉得筋软肉嫩有嚼劲,而且越嚼越香。

  孟庭松见她喜欢,连忙又劝道:“秀秀呀,你慢点吃,咱们这有的是肉。你要喜欢的话,明天哥在给你买去。”

  “……”怎么说得她跟个吃货似的?

  一时间,苏大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说起来,上辈子,她性子寡淡,还真不重这口食之欲。

  在众人的见证下,苏秀秀拿回了祖母的遗物,就跟着孟庭松一起离开了。

  村民看着那渐行渐远的瘦削身影,不免有些感慨。

  “多好的孩子呀,房子和她赚的工资到底都没要,就便宜这黑心肝的老妖婆了。”

  有人接口道:“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家家呢,心善又心软。反正苏广茂那两口子都被抓进去了,这也算罪有应得。”

  “那两口子卖的是大活人,指不定得坐几年大牢呢。这苏老太太的亲孙女又去了香港了,一时半会也联系不上。等将来老太太去了,连给替她烧纸送终的人都没有。”

  人们议论着各自散去了,独留下苏老太太一个人站在院门外面,就像个木头桩子似的。

  房子是保住了,可如今却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以后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

  *

  上辈子,苏秀秀仓皇逃跑,却落得个“家贼”“白眼狼”之类的恶名;这辈子,她却在众人的见证下,光明正大的离开,还留下了一个好名声。

  苏秀秀跟在孟庭松身后,只觉得身上的大包袱就这样被丢开了。重活一世,她总归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至于苏秋萍那事,一时半会是联络不上那边了。也只能再等待时机再行事了。这辈子,但凡是属于她的东西,总归要讨回来的。

  苏秀秀突然又想到,这一世,她才刚满十五岁,实在是年轻得很。而且,她又带着一身奇奇怪怪的本领,走到那里都不用愁。

  等进城以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定要过得比任何人都自在。

  至此,苏秀秀上辈子心中的旧怨,总算完全化解开来。

  就连走路的时候,她的脚步都轻松了许多。走着走着,她甚至忍不住哼起了,小时候母亲唱给她听得童谣。

  孟庭松听着她哼歌,忍不住回头看过去。

  在一起相处了这几天,苏秀秀一直绷着小脸,就跟苦大仇深的小老头似的。

  到了现在,她那张白生生的小脸舒展开来,嘴角也微微向上弯起,她哼歌的时候甚至还带着几分孩子气的俏皮。

  孟庭松喜欢她这副活泼可爱的样子。说到底,苏秀秀还是个半大的小孩子呢。

  他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却配合着小姑娘的脚步,两人迈着轻快的步子,一起往丁向荣家里走去。

  *

  另一边,原本丁向荣是想过来帮忙的。可到了苏家庄之后,他却发现孟庭松和苏秀秀两人,一个虽然年纪小,却能说会道的,嘴上并不吃亏;另一个,虽然年轻气盛,却有一身功夫傍身,武力威吓足以。

  这两人一文一武,配合起来默契十足,根本就不用别人出面帮忙。所以,丁向荣也就站在人群里没动。

  等到孟庭松带着苏秀秀离开了,丁向荣也没急着跟过来。而是找上了一位苏家庄的朋友,又打听了其他的事情,顺便帮着他们扫了扫尾。

  所以,孟庭松带着苏秀秀先一步到了丁家。过了好一会儿,丁向荣才回去。

  两人又说了几句,丁向荣也把打听的事都跟孟庭松说了。

  眼看着都响午,几人凑在一起,草草吃了午饭。

  苏秀秀身体本来就亏损得厉害,上午又耗费了太多心神。吃饭的时候,她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就开始打架。

  孟庭松见她困得厉害,就打发她回屋去休息。说是天晚了,明天一大早,他们再进城里去。

  苏秀秀也没说什么,回到房里就放心睡下了。

  孟庭松又跟战友继续聊天。

  丁向荣原本是侦察兵出身,因伤复员回来后,就当起了农民。

  虽然也能温饱,日子过得也十分清闲,却时常怀念军营里的日子,也很思念那些老战友。

  所以,这次孟庭松过来看他,丁向荣自然就觉得很开心。

  孟庭松听着丁向荣絮絮叨叨地说着回乡之后的事情,心里总觉得十分惋惜。

  他这战友能力很强,本该有更好的前程,却在田间消磨了锐气。

  孟庭松并不是没有脸色的人,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来。只是他心里却忍不住想,等将来他退伍返乡,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大概就是接过祖上传下来的那把菜刀,然后,按照老爹的心愿,当一个掌勺的厨师吧?

  孟庭松倒也没那么排斥继承家业。只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更想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罢了。

  不过,现在也到了时候,该回家去了,跟父亲好好谈谈,起码让老人家把心放进肚子里。

  将来,他总会把老孟家的厨艺发扬光大的。

  另一方面,他也得好好说服父亲,收养了苏秀秀,照顾她几年,直到她长大|成|人为止。

  孟庭松这边是盘算好了。

  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苏秀秀才醒过来。她只觉得精神气爽,心情舒爽。

  孟庭松见她起床,就过来找她谈今后的安排。

  他之前本就跟苏秀秀说过,要认她作妹子。苏秀秀当时说要好好想想,孟庭松就以为她准会同意。

  于是,张口就对苏秀秀说:“等到了咱们家,我先想办法帮你找所学校。再怎么说也该把中学先念完吧?不过你这也不算晚,我们当初上中学的时候,还有十六七岁的同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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