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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前往广城


  看着有些乏黄的日记,曾风肯定一件事,白鸽没有出卖他。

  他很想跳过前面日记,找到谢因颖死的那一天日记,但是他不敢跳过,他怕错过了重要的线索。

  一直到深夜两点,他看到了最新日记的那一页……不过没有写日期……

  谢因颖死了,他很难受吧。以他的性格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傻事来。不行,我得赶快到源城……不,我不能去,我要调查出是谁杀了谢因颖!

  翻过一页,后面有写上日期。

  真相有点出乎意料,我该不该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如果我说了,他会不会相信?谢因颖是…………

  后面没有继续写下去,曾风急忙再次翻过一页。

  *月十五日,他们要杀了曾风!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对一个没名气的小杀手杀心?他们背后的零界不是我能抗衡的,但曾风不能不救!我要去源城,我要去救他,哪怕得罪零界也在所不惜!

  *月十七日,我赶到时,他已经奄奄一息,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司机杀手要说是我出卖了他,我没想这么多,想出去救他,但没想到他突然变得威猛杀了零界派去的杀手。他应该认为我出卖了他吧,没关系,如果这样的误会能让他停止调查零界,也算是间接保护他。我最后没有出面跟他解释。做飞机回到我的狗窝,这一晚……我失眠了。

  *月十八日,他认为我出卖了他,他回来杀了我吗?应该会吧。那我该不该逃呢?算了,不逃,等他来吧。

  *月十九日,他还没来,难道他不想杀了我吗?死之前,好像听他说一句我爱你呢。

  *月二十日,谢因颖的死也是零界一手策划的,反正他都已经误会我了,不如再加深一点吧。从现在开始,谢因颖就是我杀的,他也是我出卖的,理由嘛……就说因爱生恨吧。出卖他的情报我就说一百万吧,他一定会很生气地杀了我吧。

  后面的日记已经空白……

  曾风合上日记,揉着太阳穴,此时他的心情很复杂,他差点亲手杀了白鸽。

  白鸽的日记会造假吗?不会,这本日记,从曾风认识白鸽开始,她就已经在写。

  一共有一千三百页,加上正反两面,一共是两千六百页。

  这本日记,她写了很多年。

  曾风偷看过她的日记,里面的笔迹,乏黄的纸张,以及她说话的口吻,这造不了假。

  将日记本收入系统背包。

  将白鸽的事藏在心底,他不知道下一次该怎么去面对白鸽。

  此时,他脑海里只想着一个词……零界!

  零界是什么地方?白鸽日记上,她好像很害怕这个零界。

  是一个组织吗?杀手?

  曾风猛地站起!

  杀手组织!

  他之前所在的杀手组织难道就是零界?难道因为我退出杀手组织,所以他们派人杀我?但是为什么他们要杀颖儿!?

  还有我父母的死一定也和零界脱不了干系!

  我一定要调查清楚,无论是谁,我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笠日……

  曾风找到曾鹏,向他道别,因为在这里他无法展开手脚调查,所以他选择离开这里。

  “小风,你想好了?你才住几天而已。”

  曾风将金卡还给曾鹏:“二叔,我想好了,也许你的方法不合适我。我实在无法适应富二代的生活。”

  曾鹏收回金卡,叹息一声:“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我也不劝你了。你爷爷那边,你修炼到第五层,才能回去,知道吗?不然……遭殃的可是我了。”

  看曾鹏这幅模样,曾风觉得有些好笑,他觉得爷爷没那么吓人,从小到大,爷爷虽然也揍过他,但并不疼。

  曾风是没能领会曾鹏的痛苦啊,曾鹏每次被老爷子打,都是被打的头破血流,惨不忍睹,就算想还手,不但打不过老爷子,而且还会被老爷子打得更惨。

  “我知道了二叔。”

  曾鹏点点头:“嗯,你想去哪?跟二叔说一声,二叔给你在哪个地方买个小区,让你历练红尘。”

  曾风:…………

  有钱人的世界……我是真不懂啊。

  “二叔,不用了,我就四海为家,走到哪,睡到哪,我想这更容易让我历练红尘,经历世间百态。”曾风回绝了他。

  曾鹏摸着胡须渣子,苦恼道:“全国呀,在全国各地买个小区……嗯……有点难度呀,不过问题不大,我给你买个小区吧。”

  曾风:………………

  “二叔,不用给我任何帮助,让我一个人闯一闯。这么多年,我也是一个人,没事的。”

  曾鹏沉默许久,最后叹气开口道:“好吧,要是你遇到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

  “好的二叔,那我先走了。”

  “走吧。”

  曾鹏挥挥手,目送曾风离开。

  曾风离开曾鹏的公司,回到别墅,给曾凤儿留了一封信,相处的时间虽不长,但自己要离开了,总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了吧?他留下一封信放在曾凤儿的房间里。

  虽然这个小区都被曾鹏买下来,不怕有小偷,但他还是锁上了门。

  带着少许行李,前往机场。

  他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叫广城。在白鸽的日记中,就写着这么个城市,是她所有情报的主要来源。

  所以他决定去广城,在那里立地生根,相信在广城,他一定会找到线索的,关于零界的线索!

  在柯南界面完成的任务有一百万华夏币,足够他在广城站稳脚跟。

  到达广城之后,他才知道,这里超出自己的想象,这里很繁华,很…………堵车。

  塞在路上三个小时,才到达城市边缘。

  下了车,提着行李走进这座陌生的城市。

  由于天色已晚,他找了个旅馆,交了押金,在其中睡了一觉。

  笠日……

  从旅馆出来,前往街道,寻找出租的店铺。

  他打算先在广城有稳定收入,然后空出手来调查线索。

  来到人流量大的地方,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家店铺出租。

  拿出手机拨打房东电话,对方要求曾风等十分钟,对方正赶过来。

  曾风没意见,便现在店铺门前等待。

  十分钟后,一个顶着光秃秃脑门的大叔,脚踏人字拖,叼着烟头,穿着白色背心,棕色短裤,迈着八字步往曾风这边赶来。

  “靓仔,系不系你要租我的店铺?”

  听着对方一口流利的粤语,曾风点点头,粤语他还是能听懂了,就比如那句“食屎啦你”他就明白得很彻底。

  “是的,大叔。”

  中年大叔将烟头扔在地上,踏着人字拖踩灭烟头:“我跟你说,我这个位置日进斗金不是问题,要不是我全家要出去旅游,我才不会出租呐。看你也不是本地人,给你个实惠价吧,五十八万一个月!”

  曾风:“大叔……这价格是不是有点高啊?”

  “确实有点高。”中年大叔点点头,想了想,道:“那就五十七万八好了!”

  曾风:…………

  “告辞!”

  曾风扭头就走,像这种人流量多的广城店铺租金一般都是在六十万左右,曾风自认租不起。

  他这一百万真的不允许他这么花。

  “嘁,又是一个穷小子,你不租,大把人租。”中年大叔不屑地拿出烟盒,点燃一根香烟,背负着双手,迈着欠揍的八字步悠闲地往女装店走去。

  曾风这一整天都在找出租的店铺,人流量越多,租金越贵,相反,越少人的地方,就越便宜。

  忙活一整天,终于让曾风找到一个合适的店铺。

  地理位置虽然差了点,但是便宜呀!

  ………………

  ………………

  (有人问我为什么主角的初恋女友叫谢因颖这个即不好听,又有点绕口的名字,其实,这个名字是有故事的。)

  (谢因颖这个名字是由我曾经喜欢过,暗恋过,交往过的女生她们的姓和名组成。设定成猪脚的初恋女友大概就是,我还没能完全忘了她们吧。有一些看过我上本书细心的小伙伴想必也能发现,我上一本书中有一个女生的名字其中也带“因”字。)

  (最后关于更新问题不稳定,及其不稳定,有空更一章,不稳定的话,你们就当我死了一天,过几天又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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