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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只要我一息尚存,

  我就称你为我的一切。

  ——泰戈尔

  盛玥下午给林时发了短信之后就关了机,故意在外面待到很晚才回家,她能肯定,林时绝对不会对那条短信置之不理。

  她没猜错,她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林时。

  盛玥脱了脚下的今天新买的平底凉鞋,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到林时身边,一脸欣喜且意外地说:“林时,你来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等了好久了吧?吃饭了吗?”

  林时丝毫没理会盛玥一连串的问题,开门见山地问:“下午那条短信是什么意思?你最好原原本本地给我说清楚。”

  盛玥的眼神微不可见地闪过一丝阴狠,然后扬起了笑脸:“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林时,恭喜你,你要当爸爸了!”

  盛玥口中的“爸爸”两个字让林时神经狠狠一跳,他阴沉着脸看向盛玥:“你算计我?我记得我之前和你说的很明白,我们两个之间不可能有孩子。”

  盛玥当然记得,在她和林时结婚之前他就曾一脸冰霜地告诉自己:“盛玥,你要想清楚,我可以娶你,但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有孩子。”

  盛玥也知道,他之所以愿意娶她,也绝不是因为所谓的喜欢和爱。可是不爱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娶了她?不许又如何?现在还不是有了?

  她盛玥从下定决心要嫁给林时开始,就没打算相敬如冰地和他生活一辈子。

  “我没有啊……”盛玥眨着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林时,“你……你忘了在圣托里尼的时候……那晚你喝醉了,我们……”

  林时久久没说话,盛玥知道他是记起来了的。

  “我算好了那几天是安全期的,所以没吃药,我没想到一次就……”说到这里盛玥眼睛已经发红,她从小身体不算好,瘦瘦小小的,脸色也一直是带着虚弱的白。如今苍白的脸色配着含泪的双眼,说不出的楚楚可怜。“对不起林时,我也没想到会突然怀孕,我真的很想要这个孩子。我从小身体不好,我问过医生,医生说,如果不要他我以后可能很难再有孩子了!”

  盛玥陡然失控的情绪让林时觉得又烦又乱,他的离婚协议书已经拟好了,只要盛玥一签字他就可以斩断和盛玥所有的牵扯。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却突然出现一个孩子,轻易就可让他的所有努力都付诸东流。

  盛玥还在一旁哭哭啼啼:“你想要离婚我已经答应你了,求求你不要让我打掉孩子,好不好?怎么说他也是你的孩子啊!”

  林时沉默许久,捏了捏眉心,终从沙发上站起身,迈着步子走到鞋架旁拎起一双女士拖鞋放到盛玥的脚边:“已经是有了孩子的人,有些方面也要开始注意一下,地板凉,下次记得穿鞋。”

  盛玥以为林时是怎么都不会留下这个孩子的,她早就打算好,要是林时让她去流\产,她一定会搅得他和盛颜后半辈子都不得安宁,可是他竟然松了口。

  林时突然的关心让盛玥一时没反应过来,好半天才问了一句来确认:“你的意思是,同意……让我留下这个孩子吗?”

  林时扯出一个稍显无力的笑,对着盛玥点了点头。

  “谢谢!”盛玥扑进林时怀里,紧紧地抱住他,“谢谢你同意让我留下这个孩子!真的谢谢!”

  怀里的盛玥又哭又笑,不停地道谢,林时心里却很复杂。

  说实话,他实在是一点也不想留下这个孩子。“蝴蝶效应”林时一直谨记在心,他一直在尽量避免犯任何一个哪怕是很小的过错,可“墨菲定律”却一直在他身上应验。林时知道,有这个孩子存在,他和盛玥这辈子都不可能干干净净地断了所有的联系。但是不管大人们之间有什么样的纠葛,孩子总是无辜的,他不该连他来这世上看一眼的权利都剥夺。

  这该是一个男人该学会的承担和责任感。

  更何况,盛玥嫁给他也是受了委屈的。

  “好了,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A市的夜晚还是一样的灯火辉煌,不远处的步行街依旧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可就在这个好像每天都一样的夜晚,很多事情都慢慢偏移了它既定的发展轨迹。

  **

  林时确实说到做到,盛颜第二天一去律所就收到了高朗的道歉,林时也再没有出现在她面前。生活好像一瞬间又恢复到之前的古井无波,可明明就有一些不一样了。

  高朗负责的案子赢得十分漂亮,与之而来的,是一笔不菲的佣金。律所里的同事撺掇着高朗请客,高朗一口应下,整个律所提前下班,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君悦去。

  君悦是A市有名的娱乐会所,装修得气派豪华,里面吃喝玩乐样样都有。刚好今天是周五,律所一行人在一楼用完餐后,闹着要去4楼的KTV续摊。

  大概是平时的工作压力在此刻找到了释放的突破口,律所里平时看起来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律师们此刻在包间里抱着麦克风死命地嘶吼,一时间包间里魔音贯耳,震耳欲聋。

  盛颜觉着他们这是要吼到天亮的节奏,她可没有精力熬上一夜,和同事打了个招呼就溜出了包间。

  君悦是孟沂南名下的,孟沂南对自己在吃喝玩乐上的投资从来不手软,看似不是主推的餐厅,里面掌厨的师傅却是孟沂南亲自请出山的,手艺在A市是一等一的好。

  她记得宋予宸第一次带她来君悦的时候,就点了这个师傅的招牌鱼丸,这个色泽如瓷、口感鲜嫩的小圆球一下子就收服了盛颜,馋的她将旁边特赠的虾丸也当做小鱼丸吞了下去。口腹之欲得到了满足,结果却因为过敏不但在医院里吊了好几天水不说,身上还长满了小疹子,痒痒的,想挠又不能挠的滋味难受死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她因为起疹子在家调养,宋予宸也不去公司整天在家里陪着她。不不不,不该用“陪”这个字,应该用“盯”。那段时间几乎是盛颜在哪宋予宸就在哪,身边也总是备着干净的毛巾和清水。一旦他发现她痒得难受忍不住伸手去挠,他就会用毛巾沾水擦她想要挠的地方。她身上的疹子终于消下去了,他比她还要高兴。

  应该也就是那时候,宋予宸记住了自己这个对虾过敏的毛病吧。

  叮——电梯到达的声音让盛颜从回忆中回过神,光可鉴人的电梯门徐徐打开,她一只脚踏进电梯,朝电梯里望了一眼后动作明显地顿了一下,而后才完完全全踏进电梯。

  电梯里的不是旁人,正是她刚刚回忆到的宋予宸,不过这次身边还站了一个着红色长裙的美女,两人看起来……很是登对。

  盛颜潜意识里觉得这种情况下她不该和宋予宸打招呼,能打扮得这样光鲜并且堂堂正正地站在宋予宸身边,这个女人对宋予宸来说应该也不是一般的。

  盛颜从来没有觉得电梯是这么的慢。

  小小的铁盒子里四面都是光亮的墙面,映着人的一举一动无所遁形,盛颜一抬头就能看见宋予宸胶着在自己背后的眼神。也许是因为宋予宸刚好站在她的身后,眼睛低垂眼神自然而然就会落她身上,可这种或无意或有心的注视也让盛颜觉得如芒在背。

  电梯一停,盛颜连头也没抬就匆匆出了电梯,反应之灵敏,动作之敏捷,让宋予宸怀疑盛颜这是不是见鬼了。

  电梯门刚一合上就被宋予宸按开,他转头对着身边的女人开口,略带歉意却又不容拒绝:“谢谢你这次的帮忙,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要先走一步,路上小心。”

  宋予宸说完就迈着步子出了电梯,快得只容许谢婉如说出四个字:“你们认识。”

  谢婉如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明明不确定宋予宸和刚刚电梯里那个女人的关系,这句话问出口却是带着平静的、像是在叙述一个事实的语气。

  电梯外的宋予宸顿了顿,却没有转身。

  “当然,她是我的妻子。”

  谢婉如张开口还想说一句再见,宋予宸却已经抬步离开,电梯门再度缓缓合上,谢婉如只看见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毫不犹豫地朝着门口的那个女人奔去。

  原来,让他在电梯里久久注视,现在又如此义无反顾地奔赴而去的,是他的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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