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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求婚


  是啊,冷心是被他身边的所有人认可的他的女人,而她又丑又笨,谁会喜欢?这些年她一直拿自己与冷心作比较,一直拿冷心做榜样,她也想象冷心一样美丽大方气质满盈,可是丑小鸭就是丑小鸭,根本不会变成白天鹅。

  这一次涟漪的主动相认让陶思思彻底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她觉得在她们这样光鲜的人面前她的存在是那样渺小那样微不足道。

  可当殷以杰披头盖脸的教训砸下来的时候,陶思思才明白,原来击倒歹徒的两枪其中有一枪是殷以杰开的。那个消失良久的罪魁祸首那样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想抱着他痛哭,却也害怕与他对视。

  而殷以杰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就是把这个做出危险事情的小笨蛋骂个狗血淋头再说。

  可是她的颤抖让他终究不舍,最后他还是没骨气地把她抱紧在怀里。

  殷以杰把陶思思介绍给涟漪的时候,说的是“我的女朋友”几个字。他没有说她是他“老婆”,因为那两个字是开玩笑时候的称呼。但是“女朋友”三个字也足以让陶思思心里微微颤抖了。他的下属们都默认她是他的女人,他也没有什么机会把她介绍给陌生人认识,所以陶思思听这个称呼感觉很恍惚。

  不管怎么样,都比没有身份来的强吧?而这个称呼,竟然也是第一次把冷心给“打败”了。

  而这一次,陶思思也明白了,其实殷以杰早就知道她恢复记忆的事情。只是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他,所以避而不谈这件事,甚至继续装傻瓜。

  下榻酒店当天晚上,涟漪就去找了陶思思喝酒谈天,提起以前的事情,陶思思难免觉得落魄,一不小心就自己灌自己给喝醉了。

  而第二天早上当她起床之后才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躺在同样*的他的怀里,她浑身酸痛,身体奇怪的感觉告诉她,昨晚他趁她喝醉把她吃干抹净了!而现在,这个色狼还蹭着她的胸部一副餍足的表情。

  感受到她醒了,他才故意蹭着她的胸部的,他抓了抓,嘻嘻笑道:“思思,我觉得你的咪咪比以前大了,是不是要二次发育了?我最喜欢爆乳妹子了,你争气一点。”

  陶思思羞愤地甩了他一巴掌,当然她舍不得甩得很重,他一点都没学乖,反而抓着她的脚踝把她拖回了身下,又翻云覆雨了一番。

  陶思思被折腾得一觉睡到了中午,还浑身酸痛——实践证明,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胜新婚的小别重逢!

  她想起自己还在跟殷以杰冷战,而他趁人之危的举动让她羞赧,所以她更加坚定了冷战到底的信念。

  在豪达停留了数日,冷心被顾锦深哄回去待产了,而涟漪也说想去看看谢归城所以要跟他们一起回小镇,陶思思原本也要跟着回去的,殷以杰却自己帮她做了主。

  陶思思当然是愤怒的,但是反抗无效。

  她怎么觉得一个月不见,殷以杰变得霸道了那么多?

  分别前一夜,涟漪来找他们喝酒,陶思思听到喝酒就怕了,所以把殷以杰推了出去,有人陪酒就是天大的好事,涟漪粗暴地拖着殷以杰去酒吧喝酒了。

  ※

  酒吧,涟漪跟殷以杰谈心。

  “儿子,你准备如何安顿你的小媳妇?”涟漪难得问得那么正经。那天晚上跟陶思思喝酒,她直觉陶思思和殷以杰也发生了很多事情。儿子是她心坎上的肉,她当然希望他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而殷以杰竟然也答得无比认真:“妈,我觉得向思思求婚了,而且计划在明年给你添孙子。”

  涟漪先是一愣,她以为那个叫蓝蓝的女孩子给他留下的伤痛会深得没有办法痊愈,但是现在看来,好像是她想多了。心伤没有不能痊愈的,只要时间允许,碎掉的心都能复原,何况殷以杰还是在自愈的这段时间里被另一个女孩子治愈呢?

  想清楚之后,涟漪嘻嘻笑着狠狠地拍了拍殷以杰的背:“真的这样就太好了,我们家现在最缺少的就是孩子了,妈妈我垂涎别人家的孩子,恨不得全都绑回家当自己的孙女。”

  但是她也很快就换上了担忧的面孔:“可是那孩子愿意嫁给你吗?”陶思思在心里藏了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情绪,就连她这个刚刚认识的人都感觉到了,她儿子可以搞定陶思思吗?

  “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你儿子泡妞的实力!”殷以杰振振有词。“实在不行,我会先搞大她的肚子再拖她进教堂!”

  涟漪闻言不禁喷笑出声,她竖起大拇指,故作严肃地说:“高!果然高明!不愧是你妈的好儿子!”

  可是话虽然此,事实上,陶思思这座城池有多么难攻略,殷以杰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很单纯,所以很害怕受伤,所以她更多时候把自己蜷缩成一个茧,不让别人看清楚她以此来保护自己;而且她还很倔强,绝不会轻易放松自己的底线。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懦弱又固执的小混球,还是让他爱得无可救药了。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这不是我们家的家训吗?我会好好地勉励自己的!”殷以杰说得激昂澎湃,但是仔细一听就能感觉到他的无奈。

  而事实也是,殷以杰在漫漫追妻路上,吃了无数的苦,而接下来两人一起的旅行只是一个开始。

  殷以杰把帮派的事务交给了下属的十番队队长打理,而他自己带陶思思环游欧洲大陆。

  殷以杰对旅行什么的兴趣不大,而且欧洲不少城市他也到过不少次。但是他还是乐此不疲,因为他的兴趣本身在于陶思思,只要陶思思欢喜,他就开心。

  反正又不愁吃不愁住,就连线路都被殷以杰计划好了,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吃喝玩乐,有时候被殷以杰抱抱啃啃,殷以杰还想跟她恩爱,但是陶思思可不干。一路上他发了好多次情,也不时地暗示陶思思“犒赏”他,但是陶思思觉得,如果自己真的跟他这个那个了,那他们两个这一路岂不是跟蜜月旅行无异?

  他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好不好?她不想越界。一想起上次他趁她之危,她仍然气愤。

  殷以杰也不强迫她,只不过亲亲啃啃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

  陶思思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总有一天他把持不住,而她也抵抗不了,终究还是会跟他发生关系的。像现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的事情,他们以前还真的没有做过,一路上只有两个人,关系怎么能不升温?

  她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提出想回去了。

  殷以杰道是恋恋不舍。一路上大半个月,自己竟然一次都没把她吃到嘴,这对于他的男性自尊而言,是无比挫败的。

  “那我们去完下一个城市就回去吧。你不是喜欢艺术的东西吗?下一站是维也纳。”殷以杰哄诱道。

  果然陶思思听完两眼放光,但是嘴上还是说勉为其难答应了。

  而殷以杰把她哄睡了,转身就把自己所在浴室给涟漪打电话求助。

  “乖儿子,别急,让妈给你支几招泡妞的招!”为了孙子,涟漪坚定不移地跟殷以杰站在统一战线。

  殷以杰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妈,果然这时候还是妈最靠谱了!”他当时夸下海口,可是事实证明他低估了陶思思。

  “这些天我也想了一下,我觉得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涟漪振振有词。“你小子是不是从来没正式地跟她求婚?”

  “我跟她说要去领证,可是被她拒绝了。”

  “领证顶个屁用啊,你这颗榆木脑袋!求婚!求婚!你想破脑袋也要给我想出一个完美的求婚典礼来,最好让千千万万的人都见证你的求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一定会给你台下最后就同意你的求婚了。我告诉你啊,女人啊,虽然不跟你说,其实内心还是爱慕虚荣的,你当着那么多的人向她求婚,向别人炫耀她的幸福,她就发自内心地感动……”

  涟漪的喋喋不休,殷以杰跟平常一样左耳进右耳出,但是有一点他倒是清楚了,要让千千万万的人见证他爱她,要当着千千万万的人的面向她求婚!

  因此,殷以杰绞尽脑汁开始计划他轰动的求婚。

  ※

  后来,他们到了维也纳,这里到处都是音乐和音符,虽然是旅游胜地,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它浓浓的底蕴。

  陶思思很喜欢这里的氛围,有时候在街角听音乐也能听上一整天。如殷以杰这样粗暴的男人,却也耐着性子硬是陪她在这里安静地听了好多天的音乐,几天下来,殷以杰觉得音符都快要在他的脑袋里生根了。

  几天之后,陶思思终于提出了想回去了。

  殷以杰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对陶思思说:“你那么喜欢这里,我们在这里再逛一天吧,你一定有些想去又没去成的地方。”

  他的体贴让她起疑。不过她也没有反对。其实她有恨不得在这里定居的愿望,她甚至在朦胧中想,等哪天殷以杰不要她了,她就自己挣钱移民到这里。

  第二天,殷以杰带陶思思在街上闲逛,天气很好,陶思思心情也很好,而殷以杰却在小心地打着腹稿,等一下求婚的誓词背没背完整……

  陶思思突然停下了脚步,看着前面把欢乐颂拉得沉重的大提琴手,心里怪难受的。大提琴手约莫十二岁,用低沉的音调缓慢地拉琴,原本欢快的调子被他拉得好忧伤……他的前面摆着一只帽子,原来是卖场的街头艺人。在这热闹的街区,人来又人往,可是他的帽子里空空如也,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陶思思觉得这样的场景触动了自己心上的某根弦,她有点难受。

  殷以杰也发现了她的情绪,想了想,递给她一把铜板,眼神示意她抛进孩子的帽子里。

  陶思思接过铜板,点了点头。有天赋的孩子就应该被祝福,而不是在街角生苔藓长霉。她也许没有办法救她于水火,可是她觉得自己至少可以给他温暖。

  铜钱碰撞着滚进帽子里,发出沉闷的声响。

  拉琴的孩子抬起眼眸感激地望了她一眼,朝她点了点了头,随后开始拉起了琴,而这次,他拉的是《献给爱丽丝》,陶思思觉得心里甜甜的。

  他的琴音比方才多了几分力度,几分明朗,仿佛正在从低迷中振作起来,走向真正的欢乐。

  陶思思喜欢这样的转折,她觉得听着这般力度,她的心情也慢慢地变好了。而且,这孩子拉琴拉得真好,就像专业的一样!她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静静聆听。

  优雅的琴声,流畅的曲子,很快吸引了不少的游客驻足。

  甚至有人围观过来,朝男孩的帽子里扔钱。

  然而当第二把钱扔进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悠扬的小提琴声从高高石柱之后传来。

  陶思思奇怪,睁开眼睛循声望去,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拉着小提琴从石柱之后走出来,她的小提琴与男孩的大提琴契合得微妙,两种音质混在一起,听起来更加舒畅。

  而拉大提琴的男孩并未因为少女的出现而中断了琴声,反而渐渐地与她的音乐融成一体。

  随后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不断地有拿着乐器的男人女人男孩女孩从四面八方走过来,聚集在这里自发地站成队形。

  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管风琴、短笛、长笛、大号、小号……各种乐器齐聚一堂,简直像极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团!

  就在陶思思的心中出现了这样的想法之时,曲子第一段已经演奏完了,全部乐手都顿住了动作,人群已经掌声连成片了。

  而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的老者走了出来,全部人惊叹——这个老者是数十年前退役的维也纳第一交响乐团的指挥!那么说,他身后的这支乐团就是维也纳第一交响乐团?

  陶思思自然也是认识他的,看到这里,她亦是震惊不已。她喜欢这个老者指挥的演奏会,而且甚至把他的演奏会都收藏了起来。她来维也纳也是想听他的演奏会的,可是她已经退役了,她只能遗憾选择别人的演奏会。

  此时她最喜欢的指挥家就站在她的正前面,站在乐队的正中央,给在场的各位深深地鞠了一次躬,随后才转身扬起了指挥棒。

  音乐再一次洋溢出来,比方才的第一段更加震撼,更加扣人心弦,更加优美,更加生动。

  陶思思觉得音乐起来的那一刻,她就被震撼得落眼泪了——明明这是一群欢乐的曲子,可是她就是情不自禁地哭了。不但因为见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还因为她还感觉到了另一个人的心意。

  能让她惊喜,让她震撼的,除了刚才给她一把铜钱的殷以杰还能有谁?

  她看向殷以杰,此时的他也在看她,他欢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好像在对她说,“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

  陶思思不能自抑地掉着眼泪。殷以杰真是天大的坏人,竟然让她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感动得掉眼泪。她觉得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无关虚荣,而是感觉到了他对她的心意。

  他是否有那么点在乎她的心情?不再只是*的纠缠,而是开始明白她的内心了,开始想要贴近她的内心了?他是否正在慢慢变得喜欢她了?

  曲子波澜起伏,婉转动听,陶思思从前就觉得这首曲很好听,现在更加觉得这是全世界最好听的曲子。她的双手不自觉地合在一起拱成了祈祷的样子,一直虔诚地聆听到了最后一个音符。

  曲子终了,余音绕耳,经久不散。

  现场掌声如雷,而陶思思的耳中只有这首曲子的玩转旋律。

  而就在此时,殷以杰突然拉起了陶思思走到了乐队的正中央,陶思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脸茫然地看着殷以杰。

  殷以杰却当着在场上千人的面,单膝跪在了陶思思的面前,双手奉上自己事先准备的求婚戒指。

  “陶思思,我爱你,我想要照顾你一辈子,我想要给你幸福,所以你可否嫁给我为妻?”殷以杰的声音中气十足,语气坚定,看着她的眼神更是坚毅。

  在场的人全都轰动了,虽然语言不通,但是看他的动作和表情,任谁都知道他在做什么吧?在听过这样异常激动人心的演奏会之后,女主角泪流满面,而男主角趁热打铁当众求婚,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浪漫的?

  陶思思惊愕不已,她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下被求婚——事实上,她根本不敢想象被求婚时候的场景,因为她对自己没有一丁点的信心……而且,她不知道被求婚了应该怎么办!

  陶思思紧张得满头是汗,而围观的人群开始躁动,甚至还用英文喊着“接受他”……最快阅读小说尽在看书啦,http://../book/dazhuz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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