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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女生拍脱衣视频讨好男友,分手后被外传 1


  本报QQ报料平台近日接获Q友报料称,广州一女中学生的一段“脱衣”视频,悄悄在不少学生的手机中流传。尺度之大胆完全可以挑战香港艺人陈冠希“艳照门”的水平。记者调查后了解到,视频中的女主角是该校重点班女生,学习成绩优秀,原本为讨好男友而拍下的这段“激情戏”,却在两人分手后被男友四下传播。

  在谁是谁非的问题上,不少受访学生都很同情女生,而将隐私当娱乐的男生则被千夫所指;而对于事件中凸显的道德争议,感受得最深的仍旧是迷茫无措——“学校很少告诉我们如何去处理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

  “豁出去”的四十九秒

  “脱衣视频”的主角是该校一重点班的女生,还曾取得过全年级第一的好成绩。这段自拍的“狂野表演”原本是为了讨男友欢心的“礼品”,但两人分手后,忽然在同学的手机中传播开来。

  从报料人提供的视频中,记者看到这名女生只穿着内衣,随着音乐节拍开始扭动身体,逐一将身上的内衣裤脱去,直至一丝不挂。整个视频只有短短四十九秒,但足以令人“叹为观止”:该女生十分熟练、“狂野”大胆的动作,极富挑逗性,很难想象她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

  对于拍摄视频的动因,采访中记者收集到的版本有好几个:“为了挽留与其分手的男友,女孩子冲破底线‘豁出去’,希望能通过性感的表演换回男友的心”、“这是两人热恋时女生发给男生‘欣赏’的,由于女生‘劈腿’移情别恋,男生‘痛不欲生’后决定对其报复”……

  据了解,该男生先是将视频通过手机发给同班一名男性好友,后者随即将其一传十、十传百,从班级内部到全校再到外校,局面渐渐不可收拾。“学校很快就知道了。老师们逐一检查学生的手机,将视频彻底删除。但该视频很快就出现在网上,能删得完吗?”采访中,该校学生如是说。

  事发后,“女主角”坦然面对,照常上学,“好像没事发生一样”。而男生则被学校“记过处分”,并对此“裁判”极其不满。

  “蒙查查”不知该当何责

  不少“90后”学生“见惯不怪”,表示自拍这样的视频“很正常”。

  在白云区读高二的小林对此事一点儿也不稀奇:“我们虽小,但比家长、老师接触过的还要多,思想更成熟。我们什么没看过啊?”“其实这种事情很平常。”该校高二女生小思也告诉记者:“作为‘情侣’,没什么不可思议的。”

  采访中,学生们的观点一边倒地认为错在将视频传出去的男生。“女生拍视频给自己喜欢的男生情有可原,男生却不该把视频给别人看。”高三男生小斌说。

  对于“中学生该不该谈恋爱、该怎么处理情窦初开的男女之情”这样的老生常谈,受访学生们普遍反映目前的教育方式不切实际。越秀区一名高一女生认为:“学校如果只是一味禁止学生拍拖是绝对没有用的。不准牵手之类的‘规定’,怎能让我们‘言听计从’?”“现在有些学生的心理有些扭曲,明知是错还明目张胆地做,这应该跟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

  还有学生表示:“学校很少有告诉我们如何去处理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心理教育的课程。”

  但对于事件是否触犯法律、当事人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孩子们却都“蒙查查”———“不知道随便传播别人的隐私是否违法,只知道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违法,可能是侵犯隐私权之类的吧,或者故意传播黄色视频?”

  专家:学生本身没错,错在社会

  “青少年本身没有犯错,主要在于性教育方面缺乏必要的引导以及社会对此的关注方式不正确。”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副主任屠宪治分析,“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容易产生冲动,做出冲破底线的事,根源在于教育的缺失。”

  他表示,中学生对爱情还处于懵懂的状态,遇到这种事,他们跟谁说呢?跟父母讲不了,跟老师讲更不可能,唯有跟同辈人说。但是同辈人就能给出合理的意见吗?目前学校在性教育中的个别教育缺失尤为严重。“如果学校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那么很多处于萌芽状态的事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发展。”屠宪治说。

  他建议,学校需要有专职的辅导老师为学生解决困惑,也可以加入一些社会力量对学生进行辅导,如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此外,他认为,社会上的一些观念也需改变,“不要一听到这样的事情,就只是觉得当事人如何如何,而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

  广东大钧律师事务所王晖律师认为,当事男女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男方没有意识到背着女方在网络和手机上传播其“艳照”是违法的,已经侵犯女方的个人隐私权,其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希望借此机会,解释何为侵犯个人隐私权——基于某种关系而知道了当事人本意不想公开的事情。如果将其公开,给对方的名誉或利益造成损害,这就是侵犯个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同时,王晖律师还认为女方也缺乏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个人权利,并保护其名誉不受进一步伤害。

  (摘自《羊城晚报》,2010年2月5日)

  男子冒充警察与十多名女子发生关系,

  拍********实施敲诈

  泉州警方通过媒体公布电话,寻找其他十余位受害女青年。

  福建泉州某企业行政部杨某荣经理,冒充警察大队长结交女朋友,在与对方发生关系时偷拍视频,并以此要挟敲诈受害者。昨日,鲤城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案告破。同时,因尚有十余位受害者身份不明确,警方希望受害者看到报道后,能到公安机关配合取证。

  2010年8月14日,泉州市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郊区中队,接到宁德市寿宁县女青年张某某报案称:其于今年7月初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一名泉州籍男青年,该人自称系泉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离异单身,有房有车,欲与其谈恋爱,随后该男子到寿宁县与其见面。两人在酒店开房发生关系时,被该男子偷偷拍摄了视频,并以公布视频要挟敲诈她两万元。

  接案后,鲤城警方由郊区刑侦中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侦查此案件。

  专案组民警经多方侦查,于8月17日17时,在鲤城区南环路某大酒店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荣(男,34岁,鲤城区江南街道亭店村人,曾有盗窃前科)。经审查,杨某荣对以裸体视频进行敲诈受害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杨某荣自今年3月以来,在“世纪佳缘”网站上以人民警察身份注册了会员,并从网上购买了人民警察的制服、警衔、警帽、伪造的人民警察证件以及用来拍摄视频的手表等工具,冒用泉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身份,专门针对未婚女青年进行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现已找到受害者两人,涉案财物二万三千元。

  因该案涉及不雅的个人隐私,所以大多数的受害者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仅宁德、厦门的两名受害人指证,现尚有十余位受害者身份不明确,无法取证,所以警方决定通过媒体寻找其他受害者。如果是被该人敲诈勒索的受害者,请到鲤城公安分局郊区刑侦中队配合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将在保护公民的隐私前提下查清犯罪事实,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该案犯罪嫌疑人已于9月20日被鲤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

  (摘自东南网,2010年9月27日)

  聊天室公然“拉客”看********

  网上聊天室是很多网友互相交流的地方,有时候却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之地。

  一名网上聊天室的“房主”来到本报报料称,有个名叫“红人拖鞋”的网民,每天都到他的聊天室“房间”内招募“表演小姐”,而且还拉网友去看********,并要收费。得知此事后,记者化名进入“红人拖鞋”的聊天室,通过两天的暗访,发现了以“红人拖鞋”为首的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激情视频网站作案的卖淫团伙……

  有人在聊天室招聘“小姐”

  6月20日上午,市民汪先生来到本报称,他是一个网上聊天室的“房主”。每天晚上都有很多游戏玩家,在他的“房间”内交流游戏经验。

  最近,有个网名为“红人拖鞋”的人,每天晚上都要到他的“房间”里去,以高薪招聘女网友,去他的“房间”里进行色情表演,而且还拉男网友去观看表演。他以每月四千元的工资,招聘女网友。另外,他还对女网友说,要是肯出台的话,月薪在万元以上。他每次进来,我都要和他吵很久,指责他这种行为。可他竟然变本加厉,还大声叫嚣,让我去报警。汪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看********表演要交钱成为会员

  听到汪先生讲述的事情后,记者怀疑这个“红人拖鞋”是一个网络“****”,于是决定一探究竟。20日22时许,记者化名“小土豆”进入汪先生在聊天室内的“房间”,发现里面确实有很多网友在交流玩游戏的经验。

  22时30分,“红人拖鞋”进入该“房间”。他在公共聊天栏内发出一条信息:“想看刺激的视频,跟我来230‘房间’。”记者随即跟着一些网友进入230“房间”,只见“红人拖鞋”发出一个名为“极限视听”的登陆器。很多网友纷纷下载登录器,然后进入视频聊天程序。


  (https://www.biqwo.com/dudu/75/75660/4108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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