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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清早,郑士衷拎著早餐走出第一徵信社,而柳慑正打著哈欠准备进入公司。

  “你去哪里?”跷班跷得这么光明正大,不太好吧?

  郑士衷举高装著三明治、广东粥的袋子。“找小媛一起吃早餐。”

  “干么?还怕她想不开?放心吧!以她的个性,绝不会被男人骗一次就自杀的。”

  “我知道小媛很坚强,不过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心情不好,我这个做乾哥哥的关心她一下,也是应该的。”

  “单纯的关心?”

  郑士衷狂翻白眼。“大哥大,我跟小媛之间比开水还清白,麻烦你的思想别太龌龊。”

  “现在是比开水清白,过些日子就难说喽!”柳慑咕哝著。

  “你说什么?”

  “我说大大哥,别说兄弟没提醒你,你若真对小媛没兴趣,尽快离她远一点,否则被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你哭都来不及。”他们从还在当警察时就爱互相打趣,柳慑叫郑士衷大大哥;郑士衷则唤柳慑大哥大,连黑道大佬见到这对罪犯克星都要后退三步。

  “小媛不是霸王龙,不吃人。”郑士衷拎著早餐往外走。“你啊!有时间跟我耍嘴皮子,不如趴下来睡几分钟,你的眼睛快比熊猫还黑了。”说完,走人。

  “爱情是盲目的。”柳慑继续打哈欠。他不也是盲者之一吗?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儿,他已经很久没好好睡顿觉了。

  郑士衷搭计程车来到袁家。他本来是开车的,但是才驶离徵信社一百公尺就将车子开上安全岛,下不来了,只好请人来拖吊。

  幸亏现在台北满街计程车,否则靠号公车走到袁媛家,早餐都可以当下午茶了。

  他按电铃,袁母来应门,郑士衷礼貌性的微笑打招呼,袁母瞬间呆掉。

  任她年过半百,见识万千,但还是免不了疑迷。

  真是夭寿,怎么会有男人的眼睛这样勾魂,简直是天生来祸害女人的。

  “伯母早,请问小媛在吗?”

  袁母呆滞,两个眼睛呈心型。

  “伯母!”郑士衷加大声音喊道。

  “啊!”袁母猛然回神。“士衷,这么早,有事吗?”声音甜得像蜜。

  “我找小媛,她在吗?”

  “不在。”恶狠狠的嗓音,是袁父。他为什么要逼女儿结婚,还不是因为这个桃花眼,勾得袁媛心神不宁就算了,连自个儿老婆看到他也要发花疑,叫他这为人父、为人夫者情何以堪?

  郑士衷知道袁父不喜欢他,虽然原因很好笑;但所谓偏见,就是不管如何解释都不会有成效,不如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既然如此,我不打扰了,再见。”脚底抹油,赶紧闪人。

  “士衷,等一下。”袁母上前一步拉住他。

  郑士衷回眸,再电一下。

  袁母脚软,倒进袁父怀里。

  “伯母叫我有事?”郑士衷问。

  袁母脸红得像颗熟透的苹果。“小媛……打昨晚回来就不跟我们说半句话,你如果找到她,帮我们劝上几句,要她别生气了,同时也……谢谢你。”

  袁母也是有些内疚的,长得桃花不是他的错,但她家那老头子却因此不愿接受女儿喜欢他的事实,说什么英俊的老公不好照顾,非逼女儿另外相亲结婚不可。

  结果婚是结了,却变成一场大笑话,他们为了这事差点没吵翻天。

  郑士衷点点头。“我会开导小媛的,伯父、伯母也是为了她的幸福著想,才叫她去相亲。这件事是意外,怪不得人。”

  “哎……谢谢。”袁母垂下目光;因为老公在后头瞪得她背都快著火了,她不敢再贪恋“美色”。

  “不客气。”郑士衷挥挥手,走了。

  袁父推怀里的老妻一把。“人走远了,你还没疯够啊?”

  “谁疯了?”袁母瞪了丈夫一眼。“都怪你,阻止女儿跟士衷在一起,叫她去相亲、相亲,好啦!相了一个有妇之夫,出这么大的丑,你满意啦?”

  “我满意什么?你难道没嫌过郑士衷太有女人缘?”

  “我是说过他太有魅力,女儿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招来一堆女人的妒忌,但我没说他不好啊!”他是好到她若年轻个几十岁,肯定去倒追!

  “是啊,有魅力,连你的魂都一起勾走了。”

  “老头子吃哪门子醋?”

  “你自己去照照镜子,简直……反正我绝对不准女儿嫁他。”

  “有胆你现在去跟女儿说。”袁母气得扭腰转进屋里。

  “我……说就说,谁怕谁?”等郑士衷将女儿哄得气消,他就再接再厉说服女儿另找对象,但是……这样好像有点对不起郑士衷喔!

  “哼!谁叫那个桃花眼要同时勾引我的老婆和女儿!”气得直喘气,实在很不想承认自己纯粹是在吃醋,但他确实嫉妒得紧。

  太阳西落,满天云霞尽皆染红,郑士衷终于在小公园的秋千下找到袁媛。

  “哇,你……小媛?”他应该没认错人才对,脸长得像袁媛,身材、气质也像,独独头发,袁媛是短发啊!但眼前的女孩却披著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

  “衷哥。”袁媛开口打招呼,证明他没认错人。

  “你的头发……”他是听说过失恋的人会剪头发,但是她原本是短发啊,怎么会突然变长发?

  “这是假发啦!”袁媛笑著伸手拨一下长发。

  夕阳余晖中,黑发成瀑,圈起一阵眩人的漩涡,瞬间将他的记忆拉到过去……

  娇小可爱的冬冬、那一个黄昏……对了,他和冬冬就是在这个公园里,同样红霞映天的时光中相识,他追贼跳过秋千架,惊动佳人,螓首回转间,黑发如廉,四道目光相遇,造就了一段情缘。

  那一次的任务,他被记了一支警告,因为他的莽撞行动牵连无辜路人,恶贼捉住冬冬威胁他。

  虽然最后他仍旧捉到了贼,但冬冬却被吓惨了,事后发了三天高烧;可是她没怪他,反而安慰他,一切都是意外。

  温柔的冬冬从此牵住了他的心,直到……同样是在这座小公园,她被他的仇家打了一枪,浑身鲜血地倒在他怀里,惊诧的大眼死不瞑目地圆瞪著。

  他心碎了,从此不谈情、不说爱,用所有的心神去思念那逝去的至爱。

  “哇!”袁媛看他恍神了,一箭步跳到他面前,扯下假发,吊眼吐舌做一个大鬼脸。“吓到你了吧?”

  郑士衷确实被惊得脸色发白,时空倏然转换,温柔的冬冬变成淘气的袁媛也就罢了,她还……

  “你怎么……”他张大眼睛,指著她的脸。

  “我不过是买一顶假发戴戴,你有必要这么吃惊吗?”她把玩著假发回到秋千上坐著。“别人失恋都会剪头发以示重新开始,我头发已经够短了,就乾脆买顶长发换一下造型,意思一样嘛!”

  他气急败坏地道:“谁管你的假发啦!我是说你的眉毛,为什么全没了?”刚才她戴著假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了额头,他还没发现她的眉毛不见了;她假发一摘掉,他差点心脏麻痹。

  “剃掉啦!”她随手把假发一扔,空心投篮,直接进了垃圾桶。

  真服了她!他走到她身旁的秋千坐下。“你干么非剃眉毛不可?”一个女孩子把眉毛剃光光,能看吗?

  “哎,我一早去美容院,本来想请设计师帮我剪头发的,可是我结婚前才特地去整理过,设计师说再剪不好看,我那时看著镜子,直接就瞧见眉毛,一时冲动就跟对方借了把刀,顺手把眉毛剃了!之后我才想到我不能剪发,但可以买假发戴,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既然你的假发是用来『新生』兼『遮丑』的,干么又把假发丢掉?”说著,他就要去把假发捡回来。

  “这假发当时在店里看很漂亮,但是戴在我头上很丑,不扔留下来做什么?你看,我买了眉笔,以后可以天天画眉毛了。”她打开皮包,掏出一支尚未拆封的眉笔。

  选中这座公园,坐在秋千上,戴著长假发;她的一切作为不过是为了打碎他对冬冬的回忆,拉他正视冬冬已逝的事实,现在活著的、陪在他身边的是她。

  她不在乎他在心里为冬冬留一块地方。

  但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总有一天,他得往前走。

  且让回忆变成单纯的回忆,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仍可携手相依相偎、摆脱孤寂。

  郑士衷一张脸像霜打的茄子,彻底青了。

  “你……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昨晚你明明说你不在乎庄子维的欺骗,今天又……如果你真这么气庄子维,我去替你教训他,拜托你别再糟蹋自己好不好?”

  “如果你指的是我剃眉毛,那真的与庄子维无关。”她心里想的是他。“再说眉毛用画的就行啦,还能天天换眉型,十天半个月就长齐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你赶快画吧!”让他对著一张没有眉毛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想起无脸鬼的故事。

  “现在?”

  “难不成画眉毛还要翻黄历、挑吉时?”

  “但是我没带镜子,不会画啊!”她摸摸原本长眉毛的地方,再瞧一眼手中的眉笔。“不然你帮我画?”

  “我?算了,我去帮你把假发捡回来。”让刘海盖著她的额,他才不会瞧著就反胃。

  “你捡回来我也不戴了,都丢进垃圾桶了,天晓得沾了多少细菌,休想再让我碰它。”

  “你这样一根眉毛都没有,也不怕被笑?”

  “所以叫你帮我画啊!”

  “我又不是女人,哪里会画眉毛?”

  “随便撇两下,不会吓到人就好,我又不讲究。”

  哪有女人不在乎美丑的?他看著她手里的眉笔,非常苦恼。

  他是可以不理她,让她去吓人,反正丢脸的是她,又与他无关。

  但现在对著这张恐怖面容的是他啊!他现在才知道没有眉毛的脸看起来有多可怕。

  拿起眉笔,它比他练身体的哑铃还重。

  “真的要我画,也许我会画成两条毛毛虫喔?”

  “你就是画成两座山也无所谓,我又看不见。”她大方地把脸凑向他,近到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又热又急。

  他的心律也乱了,一下子跳离秋千架。“你干么突然靠这么过来?”

  对上她的大眼,他突然手足无措,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塑胶袋,里头装了他特地买的早餐,但现在时间已经是傍晚,再美味的餐点也酸腐发臭了。

  “哇,什么东西这么难闻?”袁媛也跟著跳离秋千,一下子蹦到他身畔,就是要贴著他。

  郑士衷捏著鼻子。“早餐啦!我买了两份准备找你一起吃,谁知道你一早就出门,我到处找你,都忘记吃了。”结果两份心意因此变味。

  这就是为什么她离不开他的原因。这样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打著灯笼都找不到,她却碰见了,叫她如何忘了他?

  她试过要与他保持距离的,但每次她受伤,给她最多慰藉的就是他,搞到最后,她上了瘾,变成没有他,她的日子就活不出滋味。

  袁媛的个性并不软弱,做不来默默付出,等某一天郑士衷突然开窍爱上她的事。

  她决定主动追求属于她的幸福。

  “也就是说你找了我一天,都没吃饭?”她狡黠地笑望著他。

  “对啦!”饿死他了。

  “你不会打我手机?”

  他急忘了,不行吗?桃花眼闪过一抹仓皇。

  她强硬地将一张脸凑近他。“帮我画眉毛。”

  他苦恼地望著她光秃秃的脸。“早知道你失踪一整天是去搞这玩意儿,我绝对不会到处找你。”

  “好啦,晓得你很辛苦。喏,你帮我画好眉毛,我请你去夜市吃东西,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把漏下的三餐都补回来。”

  “我又不是猪。”瞪著她,他动手开始画眉毛。

  她让那一眼瞪得浑身一颤,两条腿像麻花一样拚命乱抖。

  “不要动。”他扳正她的脸,已经够怕了,她还动来动去,真想弄两条毛毛虫在脸上?

  “衷哥……”她看著他的眼睛。“我现在才发现你不止笑著时电眼勾魂,生气瞪人时,更加厉害。”

  他俊颜闪过一抹红。“找死啊?”

  她掩嘴,嘻嘻直笑。“要死也得等明天领完薪水再死,二十几万呢!可不能便宜了公司。”

  真的很想掐死她……

  “懒得理你。”眉毛画好,他把眉笔丢还给她,没脸看她,因为画得太丑了,两道直线画在她脸上,标准的一字眉。

  “那我理你好啦!”嘻皮笑脸攀住他。“要有公德心,把地上的垃圾收一收,我请你吃饭。”

  “就会说,怎么不帮忙?”抱怨著,手里没停下收拾的动作。

  “太臭了,我会吐。”她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况且我刚刚才伤过心,你忍心让我再伤胃?”

  “我一点都看不出你有伤心的样子。”终于还公园一个清洁了。他拍拍手,环顾四周,夕阳将没,红霞逐渐被黑云取代,再过不久,天空会整个变暗,星星一颗接著一颗亮起来。

  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一颗星,不知道那漫天繁星中,哪一颗是冬冬变的……

  “吃饭了。”袁媛突然扑到他背上。“驾,马儿快跑,我们去夜市吃好料的。”

  “喂!”什么东西嘛!又把他的幻想打碎了。“下来,你快压死我了。”

  “不要,我又累又饿,要休息。”赖定他、缠死他。

  “我这个四处奔波找你的人都没喊累,你有什么资格喊?”

  “当然有。我一大早没吃早餐就出门,在美容院门口站著等人家开门,结果只洗了头,然后自己剃眉毛,去假发店买假发,四处乱逛,到了公园,从一点就在这里汤秋千汤到现在,疲倦和饥饿是理所当然的。”

  原来她还是在乎庄子维的欺骗,把眉毛剃光,真傻……他不吭声了,背著她慢慢走出公园。

  “衷哥,你怎么知道要来公园找我?”莫非他俩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晓得,随便乱晃就晃来了。”巧合吧!“那你又怎么会来这里?”

  “这座公园对我有特殊意义啊!”她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我的初恋。”

  “你的初恋是在这里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是,太巧了。”他在这儿遇见冬冬。

  有什么好讶异的?他一天到晚在这里凭吊去世的恋人,某一天,她偶然经过,被他魅惑又哀伤的眼神吸引,于是送上一颗芳心,再老梗不过的相遇,比八点档还要八点档。

  “大楼林立的城市看似繁华,其实很寂寞。在水泥丛林中,绿色无疑是最容易卸除人们心防的,所以很多感情都在公园里发生,没什么巧不巧的。”

  “你说得对。”因此他不爱去灵骨塔祭拜冬冬,总爱到公园回忆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小媛,你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那个白疑叫郑士衷,正背著她。“不告诉你。”但她不会跟他说,因为说了他十成十会逃走。“有本事你自己去找。”

  “拿这个刁难我?你忘记我干什么行业了?十天,我就把对方的生辰八字都挖出来。”如果是个好对象,正好可以安慰失恋的她。

  “我要他的生辰八字干什么?你把他整个人送来给我还差不多。”

  “初恋最美。”所以他忘不了冬冬,而袁媛心里则始终挂著初恋情人。“了解,我会帮你查一查,如果对方至今未婚,又没有不良嗜好,我就帮你重圆旧梦。”

  “这点不必查了,对方保证没结婚,也没不良嗜好。”她很了解他的。

  “你该不会到现在还偷偷观察著对方吧?”

  她还趴在他背上让他背呢!“对啊!不行吗?”

  “那个人我认不认识?”有范围才好找。

  “挺熟的。”

  他开始在脑海里过滤自己的朋友,年纪与袁媛适合,能教她念念不忘的,人选不会太多,十根手指数得完。

  “三天,我就把你的初恋情人送上你家。”

  “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觉得不太妙。“你确信听懂了我的话?”

  “你的初恋情人是我认识的朋友之一,你们在公园认识。这么明显的线索我还找不到人,第一徵信社可以关门了。”

  她现在就想去砸了第一徵信社的招牌,郑士衷那颗木头脑袋,实在太了不起了。

  “你要能找到人,我包一百万媒人礼给你。”顺便把自己倒贴给他,这个大笨蛋,为何这么不解风情?为何……她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哇!你别咬啊,我尽快帮你找人就是,松口。”疼死他了。

  笨蛋、白疑、木头、智障……可是,她喜欢。继续咬,但力道放松了一点,要一直咬到他记住她,记进了心坎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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