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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摸金校尉


  俗话说得好,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顶点小说 更新最快段铭现在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强买强卖”,不过这帮小贩最为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不逼着你买,你还没办法拒绝他。

  后卿最为坚定,甭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买,因为我他娘的兜里压根就没钱.......

  以前总听别人说旅行社坑钱,今天段铭算是感觉到了这句话的真谛了,人家的旅游团都是往景点逛,而这个所谓的锋行旅行社,是直接往超市那边带,说白了就是不论如何都得让你花钱。

  段铭经过打听得知,自己的目的地是昆仑山的那陵格勒峡谷,那陵格勒峡谷是在大山深处的,想要进去的话,要先翻过好几座山才可以到达,而且那陵格勒峡谷还被当地人称为死亡谷,有胆量带人去这个地方的人,少之又少。

  不过听谛听说,在当地的一个小村庄有一个人叫做巴尔桑,可以带着人进那陵格勒峡谷,不过就是费用稍微高一些,而且根本不往峡谷里面走,只是带着人到峡谷的外围。

  一路上,艾斯比一直在段铭身边不断的说着关于玉的话题,搞的最后后卿都有些烦了。

  而且期间艾斯比还闹出了不少的小笑话,景点附近有卖玉佩的,作为一个玉石爱好者,艾斯比自然第一个冲了过去,一番检查过后,艾斯比直接点出了这个玉是假的,这个地方的颜色不对,那个地方的刀工差,搞的人家老板的脸上青一阵紫一阵的。

  最后人家老板就问了一句话,“你买不买啊?不买絮叨什么?你不买自然有别人买!”

  艾斯比自然不可能买这种制造粗糙的假货,和老板理论了一番就气的转身离去,在艾斯比转身的时候,老板嘴里嘟囔了一句:“sb!”

  “唉?你知道我叫啥?”艾斯比纳闷的问道。

  老板一指艾斯比说:“你他娘的真是个sb!”艾斯比点点头,说对啊,我就是艾斯比啊,你认识我?

  “你........”老板以为艾斯比在故意耍他,气的满脸通红。

  “sb!以后别来我这里买东西!!”艾斯比还挺纳闷的,说我从来没见过他啊……他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段哥你告诉他了?

  段铭摇了摇头,说我也是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而且我告诉他这事干嘛……

  走了十多分钟,艾斯比依然在为这件事情疑惑……

  段铭和后卿内心同时想到:“这小子真是个sb……”

  经过了一天的抢购,就连体质变.态的后卿都有些累了。

  天色将晚,穆灵娇带着众人到了一家叫做“有间宾馆”的宾馆休息。

  正巧现在还没有到旺季,宾馆里还有不少的空房。

  旅行团的一众人员早都已经乏累不堪了,此时见到这里居然有一家宾馆,便再也走不动了,说什么都要在这里住上一夜。

  这家宾馆的地理位置不算是太显眼,属于那种“世外桃源”类型的。

  在分配房间的时候,段铭看到了那两个盗墓的家伙,其中一个人怀中紧紧的抱着一个黑色背包。

  段铭记得,当时在车上这两个人的手枪就是塞到了这个背包当中。

  上火车的时候段铭没看到这个背包,估计是后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鼓捣过来的。

  因为上次和邓宇在那个人皮旅店留下的阴影,段铭一来到宾馆,第一件事就是用阴阳眼看了一圈宾馆所有的人。

  其次就是看一下这宾馆干不干净,有了上一次的教训,这次段铭看的十分仔细,连床底下的小强都给找了出来,最后段铭确定,这家宾馆很干净,没有任何的鬼魅之物。

  虽说这次出来是为了三眼狼王,但是同时这次旅行也是一个很难得的旅游机会,段铭和后卿都想着可以稍微放松一下,毕竟以后这种机会将会少的可怜,甚至没有!

  宾馆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的男子,大光头锃光瓦亮,看起来就像那刚从监狱里放出来似的。

  不过这个老板很会做生意,接待游客也是十分的热情。

  不过在无意间,段铭发现这个老板对那两个盗墓的好像有些感兴趣,从头到尾眼神几乎是没离开那两个家伙。

  最后,段铭都已经开始有点怀疑老板的性取向是否正常了。

  就在段铭准备看向别处的时候,宾馆的老板突然塞给了那两个家伙一个包裹,包裹的一头露出了一个黑色的东西,看起来好像是什么尖利的东西。

  后卿在看到这个黑色东西的时候,眼前一亮,接着便快步向前走去,在路过那两个家伙的时候,后卿看似很随意的往这两个家伙的胸口瞄了一下。

  在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后,后卿拽着段铭就走向了属于他们的房间。

  “老后,我看你刚才在那贼眉鼠眼的,瞅啥呢?”

  后卿说你才贼眉鼠眼的呢!我刚才看到了那个包裹里的东西,而且现在我已经能够确认那两个家伙是什么身份了!

  段铭连忙问到:“什么身份?”

  后卿微微一笑,说如果我猜的不错,他们两个因该是盗墓四派中的第一派,摸金派!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盗墓史上,主要留下了四大门派:摸金派、发丘派、搬山派和卸岭派。

  这四派又分别被称为摸金校尉、发丘将军、搬山道人、卸岭力士,而且每个门派还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器”,“摸金有符,发丘有印,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摸金校尉是中国古代一个盗墓者的门派。

  据史书记载,摸金校尉起源于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当时魏军的领袖曹操为了弥补军饷的不足,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饷。

  如此一来,想必大家也就应该能够理解考古界人士常称的“汉墓十室九空”的道理,也能体味出他们“汉墓考古靠运气”话语中的无奈。

  说起盗墓,大家最熟悉的一个词语恐怕就是“倒斗”了。

  盗墓小说中最常见的一个词“倒斗”,意为“翻棺材”,也是盗墓的别称,据考证,这只是北京和东北一带流行的黑话,南方并没有这样的说法。

  河南、苏北等红薯产区的盗墓贼,习惯把盗墓说成“挖红薯”、“刨山芋”。苏北等地区把到田里做农活叫“下湖”,这些地区的盗墓贼预约行动也喜欢说“下湖”,如果结束盗墓,则叫“收工”。

  南方盗墓贼还习惯把盗墓叫做“翻肉粽子”,“粽子”指的是尸体,因为入殓时要包裹捆扎,形同粽子。此外,还有“翻咸鱼”、“起灵”、“挖冢子”、“挖蘑菇”、“翻膛”、“扫仓”等很多叫法。

  而“炸坟”的说法在北京一带流行是从军阀盗墓开始的。

  民国时,军阀盗墓时率先使用了爆破手段,一炸一个大坑,棺材、随葬品瞬间就暴露出来。

  另外“挖战壕”、“演习”一类的军事名词,也是军阀盗墓贼挂在嘴边的黑话,孙殿英盗掘清东陵时,便称是“演习”。

  而且摸金校尉们干活,每个人都必须佩戴着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的护身符,这个既是护身符又是身份的象征。

  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复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

  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这样做的科学道理是防止墓里空气不好,蜡烛熄灭后退出墓穴,则保证人不为空气不好而中毒。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内,那就不好说了,很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样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也就别硬抢他的东西了。

  “刚才那个包裹里装的东西应该就是洛阳铲,而且我还特意看了一下,那两个人的胸口都有一个东西,大小形状全都一样,虽然隔着衣服看不见,但是我猜应该就是摸金符!”后卿说到。

  段铭对于盗墓这个职业一直很好奇,作为一个杂志社的灵异写手,段铭看过的盗墓小说怎么说也得有将近一百多本了。

  对于书中描写的那些惊悚场景,段铭一直很好奇,书中说的场景到底是不是真的呢?难道蜡烛灭了就真的不能再摸金了吗?再点上一根不行么?

  带着满心的疑问,段铭仔细的看了一下那两个摸金校尉,心说有机会的话,一定得见识一下这所谓的盗墓!

  虽说咱没有小哥那神级宝血,但是咱有个神级后卿啊!僵尸四大始祖这名号,可不是充话费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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