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仙救命啊 > 第十一章 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第十一章 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许尽欢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就躺在卧室的大床上。

  她没想到自己会晕过去!

  竟脆弱如斯?!

  如此一来更觉得那个“仙蜕”一定和自己有关。上一回就看了一眼,她晕过去连记忆都缺了一段。这一回就听了一下又晕过去,但总算记忆没缺。

  说真心话,一个壳子罢了,她也不是太计较。当年多大仇多大怨,恨不得毁天灭地,然而陷在肉身凡胎之中不得解脱,无能为力。

  可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天大的仇怨也在漫漫岁月之中蹉跎消磨。留到如今的,只剩下一抹淡淡的惆怅而已。

  还有什么好恨的,害她的人,她害的人都统统烂的连渣都不剩。

  可她想不明白的是,白云子究竟对她是多大仇多大怨,要在她这壳子上下这么厉害的禁制,以至于她竟然是看不得听不得想不得!

  有必要这么“赶尽杀绝”吗?

  若真是这么容不得她,当年何不一刀痛快,了结干净!又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把她一分为二,遗祸千年?

  这一千多年过去,她还在红尘里翻滚颠簸,而他却早已经烂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值得么?

  男人心,海底针,不可测!反正她是想不透他!

  他非要折腾,把她折腾的如今人不成人,鬼不成鬼,仙不成仙,整个就是十六不着调!

  到底想干嘛?她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呗,她想得开!

  她恨了他好几百年,恨得疲惫,恨得寂寞,恨得厌烦,于是就不恨了。结果这笔烂账又给翻出来,好死不死还摊在她眼前,非要她看,非要她听,非要她想!

  所以他就是死了一千多年还要折腾她咯?他怎么就这么小心眼?还是不是男人?

  大概也不能算男人,因为已经不能算人!

  这个不是人的东西!她暗自咒骂!气的心口疼,脑仁疼,牙疼,胃疼,眼疼,浑身上下都疼。

  一千三百多年的记忆犹如一锅乱糟糟的稠粥,在她脑子里咕嘟咕嘟的翻滚,什么脏的臭的,好的坏的,善的恶的,那些恩怨情仇,生离死别,全都一股脑的翻出来。

  犹如山崩地裂,屋塌楼倾,轰隆隆的朝她压来,顿时落了个灭顶之灾。

  她顿感窒息,咬着牙关,攥着拳头,浑身一阵热汗,情不自禁“呀”的喊了一声。

  “欢欢!”一抹高大的身影立刻笼罩过来,一只干燥的大手按在她额头上。

  她浑身一震,强撑着睁开眼,就看到唐仇担忧的脸。

  眨了眨眼,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疲倦的笑。

  这笑容让他皱眉。

  笑的这么难看,还不如不笑!

  明明是一张青春年少的脸,然而笑出苍老死寂的悲凉,叫人看了心里发酸,眼睛发涩,想替她哭一嗓子。

  “你别吓我呀!”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但最终只化成一句幽怨。

  她点点头,低声应了一句。

  “好,以后不吓你了!”

  *

  她晕的突然,说倒就倒,

  但一觉醒来,也是说好就好!

  一个翻身就坐起,睡饱了,肚子却饿了,想吃东西。

  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唐仇立刻下楼去给她找吃的。

  她坐在床边,抬头望去。卧室的窗帘拉的严实,一眼望去看不到外面,随手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不早不晚竟是凌晨一点。

  房间里暗暗的,只有书桌前有一片微光,那是唐仇的笔记本电脑。

  他一夜没睡,守着她。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然而感动也有限。因为活的太久,倘若别人一点好意她就感动,那这一千多年她非得活活感动死。

  只不过每次这么一点一点又一点,加起来也是分量可观,不能不动容。

  所以唐仇端着一锅热饭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坐在床边,对他微微一笑。

  差点没把他吓着!

  她这是怎么了?

  难道有什么不好?以至于要用这样“临终告别”的目光对他微微笑?

  忧心忡忡,百感交集的迈步上前,他端着锅子,站在她跟前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欢欢!”

  她叹息,然后伸手一把夺过锅子。

  “拿来吧你!我饿死了!”

  接着就是掀开盖子,直接用饭勺脍,往嘴里塞,吃的气势如虹。

  唐仇也变不出什么好吃的,就是把剩饭热了热,再配上剩菜,煮成一大锅烫饭。许家的厨子是个好手艺,饭煮的好,菜做的香,故而这一锅杂烩也是又香又好。

  一勺下去,就把许尽欢肚子里的饿虫们勾的嗷嗷直叫,吃得不亦乐乎。

  唐仇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她这个吃相和气势,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落了地。

  能吃,显然还死不了!

  “今天你这是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旁边,他皱着眉问。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牛奶,拆开包装把吸管塞进去,拿在手里。

  心里是怀疑解语花做了手脚,可她晕过去的时候,解语花比他还着急,脸上慌乱的神色也不像是假的。

  姑且信他没使坏。

  但倘若不是解语花做手脚,那她又是为何而晕?

  许尽欢抓着饭勺的手顿了一顿,把嘴里热饭嚼了嚼,咽下。

  “上回去罗马尼亚,那个德国佬的城堡里,在地下实验室的密室,我见到的那个玉棺,里面的东西应该跟我有关!”

  玉棺里的东西跟她有关?他眉头皱得更紧。

  “什么关系?”

  她就不说了,只是吃饭。

  他心里有点气,心想她还是瞒他。然而也不是大气,因为她身上的秘密太多,倘若每一个都刨根问底,他扪心自问未必承受得起。

  人贵有自知之明,唐仇很明白,在人堆里他也至多算出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许尽欢这个壳子里的东西,就是个天外有天。

  她和所有人都是有天壤之别的!他不想对她追根问底,只是替她担忧。

  他把姿态放得很低,但许尽欢吃了几勺饭之后,突然咕哝一句。

  “那东西,可能是我以前的身体!”

  但愿只是可能!她心想。但又觉得老天爷一贯喜欢跟她来这套黑色幽默,这一趟只怕也不会放过她。

  “嗯?以前的身体?”什么意思。

  她深吸一口气,结果一口气就梗住,跟填的满满的饭菜一起堵在喉咙里,堵得她两眼发直。于是抡起拳头往自己胸口猛击,把梗住的饭菜锤了下去。

  这一锤,又吓了唐仇一跳,急忙把手里的牛奶塞她嘴里。

  她一气喝了半盒,这才缓过气,重重叹息。

  “世人生来都是一个躯壳配一个灵魂,天生一套。你当我是自愿在人世间流转,借尸还魂?我是被人害的!”

  “谁害了你?”他问。

  “一个坏蛋!他害我神魂出窍,流落凡尘。又把我的躯壳封在玉棺里,埋在地下。封就封吧,埋就埋吧,可他也不埋的仔细些,结果叫人给挖了出来,还叫洋鬼子给裹去了!一想到我的躯壳落在那班鬼佬的手里,给翻来覆去研究了几十年,气死我了!”

  说着,操起饭勺狠狠一铲,把热腾腾的烫饭往嘴里一塞,用力咀嚼。犹如生啖鬼佬的血肉!

  气死了!一个壳子而已,她是不在乎的。但她可以不在乎,并不代表别人就可以对她的壳子为所欲为。

  一想到那个达米安还用她的壳子造了一个孩子,简直要呕血。

  幸而她的壳子也争气,坚决与外来基因势不两立。这也就难怪小盖伊的身体会出现那样可怕的状态,分明就是她的壳子在诛杀外来基因。

  她说得含糊,关键信息都是一笔带过。但也不妨碍唐仇听得仔细,心思一动,暗自分析,顿时就瞪大眼,表情略惊悚的扭头看了她一眼。

  解语花说了,那个玉棺是自一座唐朝古墓中挖出。如此说来,许尽欢壳子里的东西就是那位女真观供奉的真仙?

  那她,得有一千多岁了喂!

  真真千年不死的老妖怪!

  可是老妖怪顶着一张青春美貌的脸,捧着一锅烫饭吭哧吭哧的嚼着,虽然面目略带一点狰狞。可一个吃烫饭的狰狞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生出恐惧之心,反倒别有一种想要安慰她哄哄她的柔软之心。

  于是他伸出手,在她细软浓密的头发上轻轻抚摸。

  “那班鬼佬都已经被火烧死,罪魁祸首也已经伏诛。那个该死的实验室也炸了个粉碎,说起来你已经大仇得报。”

  她顿了一下,然后嗯了一声,点点头。

  竟是个乖乖受用的姿态,十分柔软!

  他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兴奋和激动,抚摸着她头发的手微微颤抖。

  一千三百多年的老妖怪就坐在他的旁边,吃着他亲手做的饭,被他安慰,还让他抚摸头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刺激?简直不可言说,叫人热血沸腾,又精神恍惚,跟喝了酒抽了粉似得,止不住的情绪激动,精神亢奋。

  当然,万万不能让她知道他在心里叫她老妖怪!

  她可是个仙,有一座正儿八经的道观,受着人间香火的供奉。

  可神仙高不可攀,令人敬畏。不如妖怪可爱,变男变女变变变,整天吃饱了撑着不修行,尽在人间找人谈恋爱。

  所以,他希望她是个妖怪,可以变一个大美人,和他谈谈恋爱,过过日子!

  *

  就在许尽欢吃着夜宵的时候,解语花却在盯梢。

  林泽半夜三更不睡觉,刚从外面回来。小区里的路灯昏暗不明,他又低着头走路,叫人看不清脸上的神色。

  不过解语花对他的神色也不感兴趣,只是蹲在暗处忧心忡忡的想着许尽欢的事。

  书上说,恋爱使人智商下降,但文学水平却能提高。他深有体会!

  想着许尽欢,他脑子就一片糊涂,做不了任何正事。只想给她写写诗,唱唱歌,画画图。她若是对他笑一笑,便能让他飞上天!

  可结果,她直接晕过去!

  什么意思?被他气晕了?

  这当然不可能!他对她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如何能气得她?

  看来是那玉棺里的东西跟她犯冲!这该死的玩意,要不他砸了它算了!

  这念头一起,脑子里就跟炸开了锅似得。一个两个都跳出来嘶吼——万万不能!

  他不屑一顾,你们都死了,现在我做主!

  当然砸烂也只是想想而已,那东西水火不侵,千年不化,万年不腐,砍不碎砸不烂,他都怀疑人类灭亡了那玩意可能还好好的呢!要不然怎么叫完美生命体呢!达米安也没给取错名字!

  何况,那东西还是许尽欢的壳子。前一代早就猜测许尽欢跟玉棺里的东西有联系,所以找那么多机会送这送那,处处试探。

  他懂他的想法,他想让许尽欢神魂归体,合二为一,重获神力。

  她神魂强大无比,拥有真仙之力。无奈困在肉身凡胎之中,连万分之一也不得发挥。倘若能重归仙体……便是真仙降世!

  打开昆仑神宫的通道,必须要借助真仙之力。因为昆仑乃是神山,郁罗箫台乃是仙境,凡人不可触及,唯有真仙才能踏入。

  所以,需要她成仙!

  可——他——才——不——要——呢!

  她成了仙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虽说凡人可以爱慕女神,但女神岂会爱慕凡人?

  他是个凡人,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做快乐事。

  正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

  所以,宁愿她是人!

  想着他是鸳她是鸯,双宿双栖,成双成对,就美得不行,蹲在暗处捂着嘴吃吃的笑。直到楼上灯光一闪,灭了。

  他才警惕的一挑眉。

  怎么回事?这不是事成的信号!一定是出事了!

  他在楼上安排了两个人手,要求务必活捉林泽。原以为这就万无一失,毕竟林泽虽然是个魙,但本身并无什么法力,出了不生不灭之外,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现在看来,还是比普通人强多了!不过再强也只是个人!

  脸上的笑意一扫而空,他双眼森冷,蹭的从暗处站起。因为身穿夜行服,在暗处站着也是深藏不露。

  手掌一抖,手心里就多了个小巧的电棒!

  这儿毕竟是内地,禁枪。但电棒也够用,毕竟他要的是活捉!

  隐在暗处,他悄无声息的等待。

  不多时,一抹黑影就出现在楼道口,迅速的往外走。

  他一撇嘴,迈步上前,迎向那抹黑影。

  “林泽!”轻轻喊一声。

  黑影愣一下,抬起头,昏暗的夜色里一双带着杀意的兽眼。

  他咧嘴,左手迅速一抬,一张定身符飞出,嗖的就贴在林泽的脑门上。

  对方浑身一震,顿时僵住了。

  看,就这么简单!那两个笨蛋搞什么,这样的差事也会砸。真是没用!

  把手里的电棒按了按,伸向林泽。忽然,就感觉后心窝一阵寒意袭来,顿时吓得他头发都竖起来。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挪。

  仅仅只是挪了几公分的距离,就听见噗的一声,一股凉意从后背直扑进他的胸膛里。

  解语花顿时愣住,毫无反应,直至这凉意在胸膛里一扭。剧痛伴随着恐惧自体内蹦出,他怒吼一声,把手里的电棒往后一捅,用力按下按钮。

  滋滋滋一阵电流闪过,就听见背后噗通一声,有重物落地。

  他张开嘴,无声的喊了一声,胸口就一阵剧痛。低头看,胸前只有一个小小的口子,伸手一摸有一点小小的刀尖,带着微微的凉意。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沾染在衬衫上,开出一朵鲜艳的花。

  伸手向背后一摸,就触碰到一柄硬实的刀把,一碰就疼。

  这是怎么回事?

  他被暗算了!

  他心咚咚直跳,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林泽。

  对方仍旧一动不动,然后缓缓抬起手,把贴在脑门上的符纸一把扯掉。

  解语花双眼一睁,想也没想,扭头就狠狠一扬手,把手里的电棒砸向旁边停着的一辆轿车。

  咣的一声,砸得车窗玻璃四分五裂。车载警报立刻哔哔哔哔的狂叫起来!

  林泽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恶狠狠的瞪他一眼,扭头就跑。

  随着警报声的响起,小区楼上的居民纷纷开了灯,几个车主睡眼朦胧的从阳台探出头来。

  解语花回头看了一眼被他电倒的人,一咬牙也遁进黑暗之中潜逃而去。

  跑了几步,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随着后背的伤口涌出去。头也晕了,气也喘了,人也凉了,噗通跪倒在地,蜷缩一团,他难过的想哭。

  被扎中后心窝,他肯定活不成了!

  他要死了!死了,就万事俱灭!再也看不到许尽欢!

  都是为了她!

  他好想见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好想问她究竟有没有在乎过他。

  抽泣一声,他哆哆嗦嗦的掏出手机,按下号码。

  *

  此时此刻,许尽欢吃的饱足,正躺在床上翘着脚刷微博,给李拜拜点赞。

  熊孩子的照片拍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令人一见就喜,值得为之点赞。

  自打他秀过豪车之后,粉丝数量直线上升,然而也多了许多黑粉,天天挑刺谩骂。起先把李拜拜气的不行,删留言删的手都要断了。

  哪知他越删这些黑粉就越来劲,简直恶性循环。气得他都快要哭了,恨不得“账号自杀”!

  后来许大仙给他讲了人生道理,正所谓黑到深处自然粉。能吃饱了撑着天天追着你的骂的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忠粉。这不过是另辟蹊径的博取关注而已!说到底,对方只是想要吸引注意力,博取存在感罢了。不必搭理,冷着不管,等黑粉见如此博不到半点关注,自然就退了。

  人生导师一番开解,令李拜拜豁然开朗,佩服的五体投地。于是重拾信心,继续欢欢喜喜的发微博,做小清新男神。

  果然,他不搭理这些黑粉,黑粉们就自讨没趣,还被其他小红粉们骂了个狗血喷头,黯然消失。不多时,他的微博又恢复歌舞升平。

  乐得熊孩子哈哈大笑,狂赞许大仙料事如神,救苦救难。

  许尽欢表示哥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不管是黑粉还是红粉,都见多了。见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见怪不怪,自然就其怪自败!

  而说到怪……她皱起眉,等着屏幕上的陌生号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只怪,显然不是见怪不怪就能打败!

  从胡搅蛮缠升级到了夜半骚扰了喂!

  究竟想干嘛?

  把电话接通,她无言以对。

  电话那头也是无言,沉默的如同死寂。

  “搞什么?”咒骂一句,她想要挂掉。

  “许尽欢!”结果那头就传来声音,低低的,若不仔细听,就会错过。

  “嗯?解语花!你搞什么!”预感太灵,让人郁闷。

  “如果我死了,为你似得。你会为我伤心流泪吗?”

  哈?什么意思?她立刻瞪起眼,脑子里思索片刻,有些生气的喝道。

  “你是不是喝酒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然后又是沉默。

  神经病啊!她在心里暗骂。

  “喂你还清醒不清醒?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你现在在哪儿?你身边有人吗?”真是要命。她早就该想到,每次见面他都变得年轻。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冲动,愚蠢,任性,不负责任!正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她真是受够!这又不是幼儿园,她非得管他。

  “我要死了!”电话那头突然传来抽泣。

  “哈?你说清楚点?”

  “我好痛!”

  “……”

  “我被人捅了一刀!”

  “啊?”

  “我要死了!”他终于痛哭,一边哭一边在电话里埋怨。

  “都是为了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恨你!”

  “……”

  许尽欢捏着手机用力吸气。冷静,保持冷静。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

  “你现在在哪里?”她压着嗓子咬着牙问。

  “不用你管!反正我死了,你也不会伤心流泪!”

  那你就去死啊!打什么电话!她在心里咒骂。

  “你到底干了什么?为我!”她问。说完为我两个字,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去找林泽了!”

  “嗯?”

  “他捅了我一刀!”

  “嗯!”

  “我要死了!”

  “……”吸气,吸气,放松,放松,冷静!

  “你不管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哎呀!受不了了!她勃然大怒,挂断电话。

  爱死死去!他算个什么东西!有没有三魂七魄都不一定,还想变成鬼继续纠缠她?

  来啊!她叫他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捏着手机,气的在卧室里绕了两圈,最后还是冲了出去。

  “唐仇,出来,开车!”

  唐经理刚洗了澡准备睡觉,直接穿着浴袍出来。

  “什么?”

  “解语花要死了,我们去救他!”

  “啊?”

  “路上再说!烦死了!”她伸手一把拽起他,直接往车库冲。

  唐经理心想,我还穿着拖鞋啊,开出去会被交警叔叔抓,要扣分的喂!

  然而深更半夜,似乎交警叔叔也不上班了。

  那就……随便吧!

  *

  就在唐经理穿着拖鞋开车,驾驶着宝马奔驰在凌晨三点半的城市道路上时。女真观大护法解语花先生正趴在地上默默流泪。

  她,好狠的心!

  竟然,挂了他的电话!

  临死之时,伤心之刻,大护法诗意大发,感觉自己充满了忧郁。

  如果不被爱,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身体的死亡并不是真正的死亡!

  被所爱之人遗忘,才是真正的死亡!

  她不爱他,可以眼睁睁看着他死!

  而他,在死亡的一刻,却任然爱她!

  好可怜!好悲哀!好无奈!

  这就是爱的滋味,又酸又疼,又苦又涩。然而,在苦涩中依然有只属于他的甜蜜,在酸疼中开出了只属于他的花朵。

  他孤芳自赏,顾影垂怜,与爱为伴。

  短暂的一生,也就有了意义!

  应该可以死而无憾!

  等他死了,就变成鬼,仍然可以继续爱她。

  就像那个亓源,亦或是那个严国邦一样,继续跟着她,缠着她。

  他闭上眼睛,觉得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心跳声越来越轻,几乎快要听不见。

  他要死了!他想。

  但就在此时,耳边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是谁?心里想着,却并不睁眼。因为此时不管是谁来,他也不感兴趣。

  除非是她!

  “在哪儿呢!看!有病!”一声不耐烦的咒骂传来,带着熟悉的语调,熟悉的嫌弃。

  他猛然睁眼,抬起头,扭转,顺着声音看去。

  “很好!还能动,没死呢!”声音越来越近。

  他看到一双拖鞋,五彩缤纷,花枝招展,鞋面上还辍着一颗硕大的毛球,犹如趴着一只小兔子,十分可爱。

  踩着这拖鞋的,是一双莹润雪白的脚。脚趾头个个圆润可爱,如同一颗颗粉色的珍珠。

  这脚,踩着这拖鞋,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他缓缓仰起头,却只能看到她粉嫩的绸缎睡裤。夜风一吹,勾勒出一截细而笔挺的小腿。

  “许……”

  许尽欢一抬脚,把拖鞋踩在他脑袋上,往下一摁,用力碾了碾。

  解语花的脸就在地上摩擦,生疼生疼的,皱起眉。抬起一只手,抓住她的脚,用力握住。犹如溺水之人握着救命稻草,打死也不撒手。

  见他握住了自己的脚,她抬起腿想要甩开,然而甩不开,握得死紧死紧的。于是重新用脚踩着他的脑袋,她磨着牙,拧着眉,站在夜风里,掏出手机打急救电话。

  “对!南平路,御亭花苑,二十六幢楼下,有人被刺伤了!还有气,没死。请快点!好的,我会在原地等着的。嗯嗯!伤者?我不认识!我是过路群众!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她低头,脚底又碾了碾,低低咒骂一句。

  “烦!烦死了!”

  握着她的脚,解语花突然就不想死了!

  *

  急救中心很快就派出了救护车,由于是凌晨三点,城市道路通畅,不到十五分钟就赶到了御亭花苑。

  医生就地检查了解语花的伤势,做了紧急的保护措施之后,就招呼护士和唐仇帮忙抬上救护车。

  结果伤者很不配合,一直抓着小姑娘的脚不肯放。

  “知道了!我陪你去医院,放手!”小姑娘怒吼。

  伤者才不情不愿的松开口,头一直低着,看不清表情。

  医生看看一身睡衣脚踩拖鞋,青春貌美的小姑娘,再看看帮忙抬人一身浴袍脚踩同款情侣拖鞋的高大男青年,然后低头看一眼背后被插刀,一身黑衣的清瘦小青年。

  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场狗血的三角恋!

  啧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啊!冲动是魔鬼!

  要不要报警?

  还是先救人吧!

  唐仇多机灵啊,从医生和小护士交换的眼神里立刻捕捉到了重要信息。于是屁股一挪,挨近许尽欢,伸手握住她的手。

  “医生,他没事吧?我跟我未婚妻听到楼下有人喊救命,就下来看了看,结果发现了他。你们可一定要把他救活!”

  救不活也没关系!反正他是个克隆人,复制黏贴就能复活。他在心里添了一句。

  听到“未婚妻”三个字,趴在急救床上的解语花用力握了握拳头。

  而医生和护士则挑起眉,低头看了他一眼。

  哎呀,少年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都订婚了,你还跑去楼下闹,被插刀也活该。不过,多大点事,好好说不成么?非得动刀!

  又抬头看向唐仇,眼神不满。

  这可是刑事案件,我们一定会报警的。

  唐仇不漏痕迹的解释。

  “他可能跟谁起了冲突吧。我们听到争吵声!不过大半夜的,他穿这么一身黑,想干嘛?不会是小偷的吧?”

  医生和护士又低头。

  有点像哦!

  解语花再次握拳,恨恨咬牙。

  “你才小偷!”

  小爷我坐拥百亿资产,还稀罕偷你一个总经理?滚蛋!

  然而一开口,就胸口剧痛,引起咳嗽,结果肺入刀割,疼得他冷汗淋漓,血沫子都喷出来!

  “不要说话,保持安静!你的肺被扎穿了,要小口的呼吸!”医生连忙安抚他。

  解语花闭上眼,配合医生小口的呼吸。

  医生摇摇头,哎呀,这错综复杂的三人组,太狗血了,有木有!

  唐仇的话,他才不信。凌晨三点不睡觉,就偷听楼下吵架?骗谁呢!至于这一身黑衣的小青年,大半夜在别人楼下挨刀捅,身上没鬼才怪。

  啧啧,瞧瞧这刀捅的!这位置,这力度,这是冲着要命来的。

  小伙子,谁跟你这么大仇怨?

  不过显然不是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这两位!真要人死,就不叫救护车了。而且也不会陪着上车!

  这三人肯定彼此认识,而且说不定还知道小伙子为什么被捅,又是被谁捅的。

  但这三人之间的狗血情仇也是一目了然!人小伙子刚才还抓着小姑娘脚不放呢!

  哎呀呀,好大一个八卦!抓心挠肺!

  救护车开到医院,立刻把病患推进了手术室。

  唐仇跑去缴费,顺便给许尽欢带了瓶水。

  许大仙坐在手术室外面,皱着眉一脸懊恼之色。

  “他这是怎么了?”唐仇把水拧开,坐在她旁边问。

  她喝了两口,还给他。

  “他去找林泽了!”

  唐仇一瞪眼,这才回过神,那个御亭花苑是林泽的住所。

  “他找林泽干嘛?”

  “谁知道!脑子有病!”

  他看看她,心想八成是为了她吧。

  解语花也是越来越怪了!

  “他不会死吧?”死了也无所谓,不过死在这里,他和许尽欢就麻烦了。

  “应该不会!”抓着她脚的劲那么大,可见死不了。

  正如许尽欢所料,手术室里,解语花的情况远比预计的要好。

  他做了B超,显示胸腔里扎的刀子位置很巧妙,刚好避开了心脏和大血管,只是扎穿了肺,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如此一来连开胸手术也不必做,只要在后背打两个孔做微创把扎进去的刀弄出来就行。

  虽然手术不大,不过解语花还是被做了全麻。

  等他被人从手术室推出来,天都亮了。

  他还没醒,被直接推进了普通病房。医生用窥镜检查过了,确确实实没有大血管损伤,心脏也完好无损。年轻人,体质好,休息一周就能恢复了。

  实在是很幸运!

  等他在高级病房醒过来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半。

  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在内地接待他的女真观信徒。

  看到他醒来,对方一脸欣喜。

  “解先生,你终于醒来!感觉怎么样?我这就给你叫医生过来!医生,医生,解先生醒啦!”

  立刻有医生护士过来,围着他做全面的检查。

  他面无表情,缓缓别开眼,懒得搭理这些凡人。

  许尽欢呢?她为什么不在这里?她不是答应他,会陪他的么?

  说话不算话的骗子!

  但她终归还是来救他了,不是么!

  所以,她心里还是有他的!

  真好!能活着真是太好了!

  心里明明是感激于自己还活着,然而全身却颤抖起来,因为恐惧。

  死亡的恐惧!就差一点点的距离,那把刀就会扎穿他的心脏。

  那他就真的死了!哪怕她赶着过来救他,也无济于事!

  回想起来,救了他的不是她,是他自己。不,应该说是前辈们。那无意识的一挪,把刀口挪开了几公分。几公分的距离就是生死之别。

  他以前是不怕死的,因为相信自己哪怕死了,也能成为一个强大的鬼继续留在人间,纠缠许尽欢。

  但是,真的死过一次之后,他怕了!

  活着多好啊!可以正大光明的站在她身边!你看那个凡人,就可以耀武扬威的说她是“未婚妻”!一个凡人而已!怎么配!

  她是仙,自然只有仙能相配!而这个世界上,有能力走到她那个境界的,只有他!他能成仙,只要他能找到长生不死药!

  突然的,他对自己的计划开始感兴趣了!以前他是不屑的!

  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躯壳很重要!

  他是克隆人,克隆人应该没有感情,不惧死亡。因为他们是不会死的,死亡只是一次重启。每一代都坚定这个信念,所以视死如归。

  可他觉得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下一次出现的,就不再是此刻的他。就算有他的容貌,有他的基因,但不再会有他的感情,他的灵魂。

  生命之所以可贵,不就是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次。

  他不多求额外的生命,只希望这唯一的生命天长地久!

  所以长生不死,是极好的!

  他要拥有完美的身体,强大的灵魂,不惧生死,和她并肩而立。

  他要她的眼睛只看到他!假如她的眼睛看向别人,哪怕这个人是他自己的克隆体,他也决不能忍受。

  他想,他是真的爱上了她。

  所以愿意为了这份爱,去认真努力。

  这也是对前辈们最好的回报!至于后辈,他不需要后来者。

  他就是解语花,这个名字的继承者和终结者!

  ------题外话------

  中二少年终于准备认真了!

  感谢150**2944的5月票,感谢花千若的3月票,感谢娱乐金鱼眼的1月票3评价票1鲜花,感谢忧悠然的1月票,感谢842022085的1月票,感谢156**9688的1月票,感谢看书的的1月票,感谢5698708的1评价票9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https://www.biqwo.com/dudu/86/86478/4667534.html)


1秒记住笔趣阁:www.biqwo.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w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