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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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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们似乎怎么也奔不到头~

  妞儿食言了,阮府正在倒霉的路上一本不回头~

  ------题外话------

  同时,正看着阿黛好奇的抚摸白罗的凤朝歌身边多出一个青衣侍人,手中一个托盘,上面赫然是一直已经死掉的苍鹰。[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便是这便欢乐的时候,一袭身穿官服的男人骑着骏马到了猎场,飞扬的官服凌厉而肃然,竟然带着令人心慌的力道,正是走了几个月的顾珩。

  凤朝歌当先忍不住笑了,随后点头:“好,就叫白罗吧。”

  某妞儿的取名艺术和自家殿下一样无良……

  因为希望它的毛都落了变成黑的,所以取名叫做白罗……

  另一个几个服侍的青衣侍人却都忍不住低低的笑了,被殿下的眼风一扫,纷纷低头忍笑。阿黛低头思考,忽然道:“我觉得它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没有踏风漂亮,若是它是黑色的皮毛就好了,以后就叫它白罗吧,取‘落’的谐音,希望有一天它白色的毛全都落了变成黑的。”

  换句话说,就是换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某殿下显然还是照顾着自己呆笨的娃娃,留了面子没有直接就笑。

  感叹一下自家娃娃的傻,呆,凤朝歌道:“你看,阿黛,它不喜欢这个名字啊,你换一个认真一点儿的,以后它要陪着你长大的,用它不喜欢的名字它也会不听话的。”

  凤朝歌一下子就扶额而叹,翻羽马也似乎是明白阿黛意思,当下嘶鸣着挣扎起来,显然不同意“小白”这么没品位的名字。

  阿黛一下兴奋了:“阿黛喜欢她,可是它长得这么白,以后就叫它小白好不好?”

  这翻羽马虽然年纪还小,但是还没有驯服,若是贸然招惹它,阿黛定然会被伤到的。

  凤朝歌微笑:“当然,以后它就属于阿黛了,阿黛可以为它取一个名字,至于找它玩儿,要等到阿黛学会骑马,驯服了它之后才可以。”

  阿黛抬头看着凤朝歌满脸疑问:“以后它就属于阿黛了吗?阿黛可以找它玩儿吗?”她都没有玩伴诶。

  阿黛失落至极,凤朝歌便拍了拍踏风,走到阿黛身边,将她牵着走到另一边儿的小马驹身边:“这一匹是囚夷今年刚刚进贡而来的小马驹,虽然不比踏风厉害,却也是百里挑一的名贵品种翻羽马,足不践土,行越飞禽。堪称马中珍品,最重要的是,翻羽马性情温驯易驯化,适合女子,这匹小马送给阿黛如何?以后它就是你的坐骑,它可以陪着你一起长大。”如今阿黛只有五岁,这匹小马驹也就一岁,正好跟着阿黛。

  阿黛羡慕的看着凤朝歌,想要伸手摸一摸踏风的皮毛,被踏风警觉,微微嘶鸣着挣开凤朝歌的抚摸,向一边避了一避,躲开阿黛的抚摸。

  昨天又只顾着来猎场,自然没有亲近凤朝歌的机会,而凤朝歌身上纯净的气息往往是最能够安抚动物的,许久不见他,踏风自然是要使点性子。

  自南疆战争结束,平定南疆之后,凤朝歌疲劳过度,心力交瘁,撑着回到瑞京便大病一场,两三年避府不出,瑞京的活动上几乎没有他的身影,自然他也从来没有心情参加这一类的狩猎活动,踏风也被雪藏,养在府中两三年没有见到凤朝歌。

  听到凤朝歌的安抚,踏风摇了摇脑袋,又蹭了蹭凤朝歌的手,有一点儿像是撒娇,这让凤朝歌有点儿好笑,踏风如此焦躁,该不是因为太久没有看见他了吧?

  这也是凤朝歌温和待它的原因,世间万物生灵皆有灵性,比人更加单纯忠心,它们更值得相信。

  踏风是几乎绝种的千里马,不仅极为珍惜,而且速度,爆发力,都是一等一的好,体力也是绝对的高,曾经跟着凤朝歌征战沙场,临刀剑而不乱,又一次,凤朝歌不慎病发,偏偏是危险至极的战场上,是踏风冒着被砍死的危险,带着几乎晕迷的他一路躲过敌人的追杀,撤回己方安全的地域,自己身上却挨了四五刀,差点儿没了性命,足足修养三个月才恢复,足可以见它的灵性同战力。

  踏风有些烦躁的甩着脑袋,时不时的踢着蹄儿,微微的嘶鸣着,似乎有点急躁不耐,凤朝歌上前摸了摸踏风的脑袋,轻轻的问:“你是不是昨儿跑了一天,有些累了?”

  竟然是还没有完全训话的千里马,显然也是极为贵重的珍惜的品种。

  用了早膳,凤朝歌带着阿黛来到了猎场,侍人很快牵来踏风,另外还牵来一只小马驹,一身纯白的小马,弱弱的跟在踏风身后,低着脑袋,怯怯的防备的看着在场的人,让人心生怜惜。

  ……

  凤朝歌叹气,干脆利落的套上衣裳,径直梳洗去了,便是阿黛出现之后,他被青奴借着阿黛拿的死死的,穿衣吃饭都要被盯着,当真是无奈至极。

  “今日降温了,殿下还是加一点儿衣裳吧。”青奴温和的劝着,有恃无恐的样子显然是知道有阿黛当救星。

  凤朝歌掀起盘上的衣物,看见里面夹了一件绒衣,不由的皱眉,只觉得厌烦:“怎么又加了衣裳?”

  “殿下。”青奴的声音传来,恰恰好的送上今日的衣物,还有洗漱的用具。

  轻巧的推开缩成一团的小娃娃,凤朝歌站起身来,感到铺面的一阵寒意,微微怔愣,才恍然惊觉,天气已经初寒,略微凉冷了。

  娃娃有点儿不甘心的往他的怀中缩了缩,不情不愿的睁眼,昨天跟着他骑马跑了一天,又兴奋的忙忙碌碌,早早就累得不轻了,自然是睡得极为香甜。

  拍了拍孩子的脊背:“阿黛,该醒了。”

  第二天,当凤朝歌睁开眼时,不期然的感到一阵滞闷,身侧温暖的气息让身子感到一阵暖意,很放松的感觉,胸口有一点湿润的气息,是孩子细弱的呼吸声。

  当有一天,他站在角落,看着已然光芒万丈接受众人尊崇的孩子,却是百味陈杂。

  这个孩子有着任何人都没有猜到的潜能。

  阿黛以一种他没有想到的速度迅速成长,变得坚强,强大,冷静,理智,大方,高贵。这个孩子超乎他想象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他。

  彼时,凤朝歌并没有想过要孩子多么伟大,多么强势,或者多么厉害。包括将《驭魂术》交给孩子,也只是为了强健孩子的体魄,改善孩子的智力,因为《驭魂术》这种逆天的功法在修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小益处。最后就是他想锻炼这个孩子坚韧的心智,让她有度而坚强,只是他低估了孩子的努力程度。

  这是这个孩子以后生活的依仗。

  他只要求阿黛能正常的生活,并且掌握属于这个时代大家小姐所应该理解学会的基本东西,待人礼仪,处事方式,生活自理等等。

  他的治疗显然很有效果,阿黛虽然有一点儿笨,却懂得听话,配合,他的治疗异常顺利,他也不求阿黛能够多么聪明,或者到达天才的程度。

  凤朝歌的医术比当世的名医更要好很多,他更懂得用什么样的方法让阿黛更好的学习,恢复她受损害的神经。

  不得不说,阿黛轻微的弱智还是很麻烦的,最起码对于凤朝歌说,孩子还是需要治疗,到底他是活了几万年的死神,对于医术还是非常精通,阿黛的弱智并不是治不好,只要有合理的方法,在孩子成长的阶段好好的治疗,阿黛还是非常有恢复的可能性。

  娃娃一直很担心凤朝歌嫌弃她蠢笨,学习方面一向非常努力,第一次被凤朝歌检查的时候还紧张的满手冷汗,可是后面却是越来越放纵,因为她发现凤朝歌的提问虽然刁钻却是他讲过的,或者书里写的,只要好好思考,总会答出来,而且凤朝歌的问题总会点到要点,让她理解的更深刻更明白。

  阿黛看着凤朝歌一扬脑袋:“嗯!”满满的兴奋同自信。

  “不过,”凤朝歌眸光微微流转,一圈涟漪荡漾开来:“你的功课不能落下,我要检查你的功课。”

  这是生活中的自保艺术,是修养内涵的体现,所以阿黛必须要明白并且学会。

  阿黛一下吐了吐舌头:“注意分寸,阿黛再也不敢了。”凤朝歌虽然不是很在意有人这么说他,但是阿黛说话不够谨慎很有可能有一天给她招来杀身之祸,为了孩子考量,凤朝歌还是告诉孩子,说话注意分寸,三思而后行。

  话一出口,就被凤朝歌按住脑袋,不赞同的道:“要怎么说话?”

  阿黛本就成星星的眼睛一下子闪耀起来,像是两颗温暖的小太阳一般:“真的?啊,殿下万岁!”

  “今日是狩猎会,狩猎不仅要有会射箭,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手好骑术,明日儿我带你学骑马,算是这些时日你好好学习的奖励。”凤朝歌悠悠的开口。

  阿黛看着凤朝歌优雅自如的样子,两眼儿冒星星,简直就像是看到腊肉的狗狗,就要扑过去!

  凤朝歌倒是难得的没有嫌弃娃娃弄了自己一手口水很脏,等孩子松嘴之后就摸了摸娃娃的脑袋,然后走到一边的水盆边儿上洗了洗手。

  阿黛有点儿不高兴,对着凤朝歌的手咬了下去:“阿黛是好孩子,阿黛很听话。”凤朝歌没有躲,任由娃娃一口咬上自己的手,没有用力气,娃娃糯糯的小舌头粘在皮肤上,痒痒的,湿润却令人心情愉悦。

  凤朝歌叹气,捏了捏娃娃的脸蛋儿:“你这见风使舵的娃儿,就可劲儿的见天敷衍我吧,倒是生了一张粉嫩的脸蛋儿。”

  看见凤朝歌回来的孩子,终于觉得自己离开殿下的时间太久了,都有点儿想念殿下了,所以娃娃飞快的跑过来,抱着凤朝歌的腿:“殿下!帐篷真的很暖和呦。”

  最近这孩子得寸进尺的厉害,如今他的浴室里放置着阿黛的小浴衣,他的妆台上放置着阿黛的发带绒花,他的衣橱里挂着阿黛的衣裳,他的书桌上放置着阿黛的书本大字,他的生活里已经无处不是阿黛存在的痕迹。

  凤朝歌回到帐子的时候,马上就察觉了阿黛的帐子并没有单独列出来,不由得叹气,却没有发作,只当做没有看见一般。

  青奴看着孩子这样的动作,微微一笑,这孩子到底对得起殿下的疼爱,时时刻刻记着殿下的事情。

  凤朝歌的房间里经常燃着魂香,魂香的配置非常繁复,因此一小块魂香便是极为贵重,因为只有凤朝歌能够配出这种香,正是因为凤朝歌不习惯其他的味道,所以他的房间里只用魂香。

  阿黛进了帐篷却忽然失了刚刚的兴奋劲儿,第一件事情是查看,放置在帐篷里的炭炉,先看看帐子的角落是不是放好了,房屋中央的有没有损毁,然后检查了一下里面的炭,确定是上好的银丝炭之后又看了看是不是已经点燃了,还不忘看一看一边放置的香炉燃烧的香料是不是同一种。

  青奴却也是知道,自从阿黛出现在宸王府里,凤朝歌虽然几次危险,却是消减了身上的戾气,略微温和,脸上的表情也丰富许多,再没有往日里的淡漠麻木,他近日修养的时间里,也许他自己没有察觉,他的精神较之以前,显得好了很多,脸颊也多了一点儿红润,这是谁的功劳,他还是非常清楚的。

  于是,阿黛就雀跃的看着青奴和一干侍卫脸问都没问就干脆的将她的衣物用品全都送到凤朝歌的帐子里。

  阿黛的年纪幼小,自然不能单独住一间帐子,所以……还是和殿下住在一起吧。

  凤朝歌不喜身边总有很多女人,阿黛的一切基本是由他照顾,再有青奴是凤朝歌的贴身侍人,阿黛整日跟在凤朝歌的身边,他服侍凤朝歌的时候也就基本把阿黛都照顾好了,那里还需要再给娃娃招丫鬟?

  按理说,阿黛身为一品郡主,身有封号,身份尊贵,她应该也有一间独立的帐子并且有奶娘和丫鬟,但是……。

  阿黛看着凤朝歌的帐子建好,然后青奴等一干侍卫的帐子也搭好,却干脆的漏掉了阿黛的帐子,甚至没有一个人问一句。

  而凤朝歌的帐子,就在皇帝帐子的旁边,纯黑的面料,像是天边最阴郁的一道乌云。

  阿黛也兴奋的忙里忙外的帮忙递东西,帮着一群侍卫搭帐篷,凤朝歌的帐篷靠近皇帝明黄的主帐,如果可以从高空看下,可以发现,猎场按照皇帝的主帐围成一个圈,然后一圈一圈儿向外扩散,最中心的是皇帝明黄的主帐,外面一圈儿是皇子宫妃的帐子,在外面是朝廷重臣极其家眷的帐子,依照他们的品级向外分布。

  瑞城地处北方,这里流行一种自北方囚夷传来的油毡帐篷,避风而且保温,这种天气,在里面放置几盆炭火,就可以保证帐篷温暖如春。

  今天,娃娃因为好奇,难得没有跟在凤朝歌身边,反而是好奇不已的跟在青奴身边,看他忙里忙外的搭帐篷,安置衣物用具。

  也许,阿黛知道他并不是非常喜欢寒冷,所以总是用自己的体温熨帖他冰冷的已经没有人气儿的身体。

  倒是阿黛的到来,孩子温暖的体温,在午夜无声的倾覆在身上,像是炽热的火焰,让趋于冰冷的被窝瞬间温暖起来,让他一夜好眠。

  可惜,这样的取暖效果对他似乎毫无作用,他一早清醒,被子里还是没有一点人气。

  凤朝歌扶额,真是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气,别人不知,自己的身体他还能不清楚?他的体温低凉,就算睡到半夜,被窝里还是冰冷而没有人气儿的,好点儿的时候,也就是自己睡的一亩三分地儿有点热乎气儿,其他地方,皆是冰冷像是没人睡过一样,哪怕房间里早早燃上地龙,房间四角都放置炭炉,他的床下更是放置数个手炉,就为了让他的床铺温热起来。

  凤朝歌无奈训斥孩子,阿黛却委屈兮兮的可怜着一张无害的脸蛋儿小手捏着衣角说,自己半夜蹬了被子觉得冷就躲进凤朝歌的被窝里。

  可是,天气转凉,房间里都换上了薄棉被,第二天早上凤朝歌睁眼的时候,再一次无奈的发现,娃娃不知什么时候,掀了自己的小被子,躲进他的被子里,不仅霸占了大半被子,还再一次把他当成了抱枕!

  所以,怕热的阿黛每日都会蹭到凤朝歌的房间里睡觉,因为凤朝歌身上极为冰凉,所以每晚规规矩矩乖乖巧巧的睡在他身边的孩子,第二天就会在自己不知道,也没有让他察觉到的情况下,整个人趴在他身上,堂而皇之的拿他当抱枕。

  最近一段时间,阿黛最喜欢的就是黏在殿下的身边,因为凤朝歌的身上极为凉爽,他身受寒毒侵蚀,身体非常不好,他的体温比之常人总是略微低上一点儿。在冬天的时候会觉得有点儿凉,但是在炎热的夏天,无疑是最好的降温用具。

  阳光温暖,凉爽的秋风瑟瑟而过,干燥的天气有着令人心旷神怡的感觉,这会儿冬天刚刚来,衣服不用穿的太厚,行动便利,天气还是非常适宜,天气刚刚降了一点儿初雪,落在地上便化得干净,却是凉爽舒适的很

  一行人飞驰奔入猎苑,第一天就是安顿行礼,青奴带着王府的侍卫尽心尽力的扎上营帐,此时正是秋末冬初,最是好时光。

  瑞山皇家猎场位于瑞山脚下,地势开阔,而且山林茂盛,林中很多动物,被皇室圈了一大块地方,作为每年秋季例行狩猎的地方。

  红颜劫,卿本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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