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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事情的始终


  尽管这次是小规模的丧尸潮,但仍然死了不少人。

  幸存下来的人要么躺在地上喘着粗气,要么就是跪在地上双手紧握祈祷着,要么就是抱头大哭。

  “检查幸存者是否被感染,我们需要尽快回根据地。”

  魏红身上的绿色军服,已然溅上了不少鲜血,使得衣服上深一块暗一块,就连她一丝不苟的头发都散落在耳旁。

  但是却没有人敢去质疑她的决定,一个敢于和战士一起冲在第一前线的女将军。

  “是!”

  “等下,让马瑞来见我。”

  “是!”

  而马瑞此时却烦闷的几乎要将头发给扯了个精光!

  该死的,我一个光棍完全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人啊,还是一个被女朋友给甩了的男人!

  嗯,而且是武力值比我高那么一撮撮的男人。

  “喂,你倒是说话啊亲。”

  蓝启墨就那么坐在地上,双眼无神的看着前方。

  中午时分,一波丧尸潮毫无征兆的从前方出现,席卷了整个根据地,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丢了李默然。

  尽管事后他顺着公路去找,却还是没有找到李默然。

  可是,他很困惑。

  为什么李默然要对自己避而不见?

  她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想法,主动朝着丧尸走去?

  他不愿意去猜测李默然的行为,可是不行,脑子里有诸多的声音在不停响起。

  “她不喜欢你啊,看到你当然要避开啊!”

  不,她是喜欢的,不然当初在飞机上,她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不想看到你啊,就连在一起都让她觉得难受。”

  她是喜欢我的!

  “才不是,她从未告诉过你,她喜欢你,这些都是你逼她的!”

  她?

  “喂,你没事儿吧,你别吓我啊,你倒是说句话啊。”

  只要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蓝启墨现在的状态十分不对劲儿,就说蓝启墨这样的人会席地而坐就已经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再看他迷茫的神情……

  哦,我的天,骄傲如蓝启墨,他怎么会露出如此脆弱的神情?

  “你别这样,李默然肯定不会有事儿的,再说了,她不是丧尸么。”

  蓝启墨眸子一动,慢慢的转过头去看马瑞。

  那个眼神哦,吓得马瑞立马站了起来,防备的看着蓝启墨,唯恐他有一个不爽直接冲上来。

  “呵呵。”

  蓝启墨慢慢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掌心许久,突然猛地握紧拳头,阴沉的脸上露出一抹让人心惊的笑容。

  哎?

  马瑞立马就跳开了,反常必有妖!

  蓝启墨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仍然不死心的看了眼前方,仿佛李默然会突然从前面出现,然后蹦蹦跳跳的过来,狡黠的笑着问他,为什么脸色这么臭。

  可是没有。

  蓝启墨转头往回走,却没想到被马瑞一把抓住。

  “你是疯了么,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不是离开了么,你不去找李默然,你回去干吗!”

  马瑞简直是疯了,为什么感觉自己要操碎了心

  “我身体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我需要李博文。”

  尽管他尽量节省着吃药,但那一小瓶的药物还是不可避免的被他吃完了。

  随着时间流逝,他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往日还可以借助放血来压制,但是没了药物以后,这个办法也没了效果。

  “不过,我只需要私下和他见面对话,你要帮我,我不能被其他人发现。”

  蓝启墨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方向,现在,他只需要踢开这些绊脚石,然后就像是捕猎一样,一点一点的去靠近自己的猎物,然后抓住她!

  想到李默然离开的背影,蓝启墨难以自控的绷紧了身体,像是在遮掩自己已然到失控边缘的情绪。

  马瑞:……

  “喂,我是舍友你兄弟,不是你那些手下啊大哥,让人帮忙,你好歹态度也好些嘛。”

  蓝启墨停下脚步,冷冷的看着马瑞。

  只要一秒,马瑞就举白旗投降了。

  “好吧好吧,但是你要听我的安排,你别再瞎折腾了,不然如果你被其他人发现了,我可就再也保不了你了。”

  马瑞才不承认自己是有些怂,只能说,他不想去和一个被女友甩了的可怜人计较那么多。

  “对了,我上一次忘记问,你到底是做了什么事儿,会让他们通缉你?”

  蓝启墨头也不回道。

  “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比知道要来的好。”

  如果是他人,也许蓝启墨不会去遮掩自己效忠的国家对自己做了什么,只不过,马瑞不一样。

  他热爱这个国家的程度,几乎到了痴狂的地步。

  与其残忍的揭开面纱,不如就这样顺其自然吧。

  无知,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好吧,那我问你另外一个问题,军部里很多人都在传,说李默然会有现在这样的体质,被咬了也仍然保持着人的理智和情感,是因为她被她疯狂的父亲拿去当做实验了,你说是不是啊?”

  毕竟,真是太巧合了。

  怎么就一定是李默然呢,怎么李默然正好是李博文的女儿呢?

  蓝启墨没有回答,而是沉默的躲在了后车箱。

  马瑞也知道问不出个一二三来,再加上魏红将军派人来找他,只好塞了瓶水给蓝启墨,将后车箱关上了。

  事实上,被抓取做实验的,是他,而不是李默然。

  如果一定要和李默然扯上关系的话,那么蓝启墨只能说,李默然是这一世界性浩劫的唯一受益者。

  他第一次见到李默然,其实不是在末世后,而是更早。并且不是真人,是相片。

  他知道很多关于李默然的事儿。

  比如她上的是那个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在大一和大二都得了奖学金,参加了什么社团,这些他都知道。

  他甚至知道李默然是什么时候生日,喜欢的颜色是什么,就连她这么大好喜欢海绵宝宝的事儿都知道。

  事情要从很久前说起,两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次任务时,其他兄弟都被炸死了,他逃了一劫,却最终还是被人抓住。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是被自己的仇人给抓住了,毕竟他是国家的利刃,指哪儿打哪儿,这也导致他的仇人数不胜数,想要他命的人多的去,所以他早就有了这个觉悟。

  可是,事情远比他想的还要复杂的多。

  他被人送到了沙漠之中,和其他死刑犯一起关着,然后被注射各种各样的液体。

  当他看到和自己同一个种族的人,将自己这个为国拼命多年的军人当成小白鼠时,他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意思,开始质疑这些年他的努力拼搏,都是为了什么?

  为了成为一个实验的么?

  一开始,他是愤怒的,是怨恨的,他不顾一切的咆哮着。

  可是,当他亲眼看到那些不幸的实验者没抗住,死掉后却变成吃人咬人的疯子后,他只剩下了害怕。

  他不是害怕死亡,而是害怕成为那样吃人没有理智的疯子!

  后来,死的人越来越多,活着的幸存者却是越来越少。

  在他以为自己也快要死了的时候,一件意外,发生了。

  一个女医生在给他们注射时,被一个已然绝望的实验者咬了一口。

  那时候,他是不以为意的,他甚至还觉得十分泄恨!

  你们这些人把我们活生生的人当成了小白鼠,被咬一口算什么!

  但是后续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第一次丧尸爆发,出现在了这个城市,远离人群的沙漠之中。

  那是蓝启墨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体内被注射了什么,也是第一次意识到,他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了。

  后来,根据地被炸的渣渣都不剩,只有幸存的科研人员和他,另外几个实验体进行了转移。

  而在这个运输过程中,一个实验体逃跑了。

  对于蓝启墨而言,只不过是从一个监狱到另一个监狱罢了。

  而这一过,就是两年。

  两年内,其他的实验者都死了,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也正是在这两年内,他熟知了李默然,因为负责他的是李博文夫妇。

  许是他们知道,蓝启墨是不能活下去的,所以很多事儿都没有背着蓝启墨,所以他知道李博文夫妇为了李默然那诡异的遗传病焦急,也知道李博文夫妇想要利用他体内的病毒来治疗李默然。

  慢慢的,他开始有意无意的去了解李默然,许是因为在病房里的日子太无聊了,许是他想要知道李默然过的多么辛苦,来让自己稍微好过些。

  李博文夫妇虽然奇怪于蓝启墨的好奇,但是他们知道蓝启墨不是罪无可赦的死刑犯,而是官员争斗下的牺牲品后,抱着同情的心态,也就会说些李默然的事儿,甚至给他看过李默然的照片。

  两年的时间里,李默然是他生活的唯一乐趣。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默然对于蓝启墨而言,已经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而是栩栩如生,存在他精神世界的女人。

  虽然不想承认,他其实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在见到李默然的第一面之前,他就已经喜欢上了李默然,尽管他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

  直到某一天,李博文啥煞白着老脸出现在了他的病房里。

  “默然病危了,真是半年里她第三次发病!”

  “我需要你的血液,也许这样可以救他。”

  当天晚上,李博文就抽了一管他身上的血液,然后注射到一个奇怪的装置中,走了。

  蓝启墨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应该生气的,可是当听到自己的血液可以救那个从未见过的女人时,他竟然觉得,也不是那么的生气。

  第二天,李博文没有来,听说是他女儿要手术。

  在李博文离开的第三天,研究所的多名研究员变成了丧尸。

  蓝启墨利用这两年时间内从李博文哪里打探到的,各种关于研究所的各种消息,成功的从研究所逃出来了,并且顺手带走了一瓶平时吃的药。

  而此时,研究所内的丧尸没有被压制住,研究所沦陷了。

  与此同时,北方的大部分地区都有出现丧尸的踪迹,只不过被压了下来。

  后来蓝启墨想,应该是当初沙漠内还有其他丧尸幸存了下来,要么就是当初逃跑的那个幸存者是源头。

  当他站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时,竟然有瞬间的迷茫。

  此时的蓝启墨,早就已经与世隔绝了两年,他甚至已经习惯每天被当成小白鼠一样进行各种各样的研究,对于自己的未来,他竟然觉得有些害怕。

  那个时候,他脑子里一闪而过的,竟然是李默然的脸。

  那一刻,他是那么的渴望的见到她!

  说做就做!

  可是,他没有证件,没有钱,甚至身上的衣服都是白色的病服。

  而且,丧尸病毒正以可怕的速度,从北方迅速向全国各地发散。

  他所在的城市,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彻底沦陷了。

  之后,他就通过各种办法,赶往李默然所在的城市,为了方便找人,他加入了各种的根据地,直到一次,他遇到了李默然。

  但可笑的是,李博文所携带的那张照片是好几年前拍的全家福,当一直惦记着的那个人站在自己面前时,却认不出来。

  想到这儿,蓝启墨露出一抹微笑,还记得当时他们第一次见面,李默然被他给踹了个狗吃屎,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李默然。”

  蓝启墨轻轻念着这三个字,语气中却带着一丝的狠戾。

  李默然,我可以大方的不去计较你父母对我所做的一切,但是,作为代价,你只能属于我!

  从你的身体,到你的灵魂!

  在这一瞬间,蓝启墨甚至有一股冲动,将李默然拆骨入腹,啃咬她的肉,吸食她的骨髓,只有这样,她才是完全的属于自己,只有这样,她才不会离开自己!

  蓝启墨抬手遮住了眼睛,苦笑了一声。

  李默然,你在哪里。

  而被蓝启墨如此念叨的李默然,则是蹲在河边,清洗胸口周围的血迹。

  “该找针线,给自己缝缝了。”

  李默然叹了口气,右手在边上摸了摸,却发现放着的衣服竟然不见了。

  转头一看,就发现一个布满草莓图案的在自己面前随风飘扬。

  “嗬!”

  给,拿着!

  这可是伦家最最喜欢的“帽子”呢!

  “长腿儿,你真是够了。”

  你能不能别把戴在头上啊,你这个大变态!

  而头上顶着粉红色的女丧尸歪了歪头。

  唔,是觉得不够咩?

  那,那,那就再给她一条好么。

  就这样,当着李默然的面儿,女丧尸一脸哀愁的从领口里伸进了手。

  一条黑色的。

  再来一条大红色的。

  李默然扶额。

  大变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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