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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带枪的客人


  夜来香是一种夜晚发出幽香的花的名字,可是自从它被用来作为某些晚间职业工作者的代号之后,其名声日渐下滑,而到很多的夜工作者自称“夜来香”之后,这个名字已经俗不可耐了。

  这间歌厅,就叫做“夜来香KTV歌城”。

  孙刚他们在晚上九点过来到这里,红色、蓝色的霓虹灯盘成的花饰招牌在夜幕里闪烁,暗淡的光线仅能看见影影绰绰的大门。

  一楼是一间网吧,他们通过右侧的一个楼梯盘旋而上。

  进入里面,孙刚才明白歌城是个什么概念。

  说它叫歌城,明显没有囊括它的所有业务内容。

  楼下的网吧不去说它,二楼是一个茶楼,假山水池,也能营造一种虚假的氛围,大厅之内藤椅密布,大约有七成茶客,生意还不错。

  绕过茶楼,从后面出去,一条楼梯上到三楼,是洗脚、做保健的地方,孙刚他们刚上来,就有几个年轻小姐迎上来,一个劲地劝他们洗个脚嘛、做个保健嘛,不舒服不给钱之类的话。

  谭维国铁青着脸,他不明白朱克纯怎么会到这么复杂的地方来唱歌,他愿意为所谓的歌房,就像外面路边的一样,一个小歌厅,一个投影两台电视,还有几个小包房就是了。

  这种地方,他是从来不去的。

  穿过长长的厚地毯,两侧紧闭的房间里都有男女窃窃私语的谈笑声,时而还有一两声放浪的笑声穿出来,偶尔还能听到一些粗重的喘息。

  孙刚觉得很有趣,歌房的名字的确可以掩饰其中蕴含的很多含义。

  还没走到尽头,他们就知道上面就是真正的歌房了,因为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早先就传了一下来。

  结果他们还是猜错了,四楼上是一个迪吧,现在是表演时间,在上面制造噪音的是几个所谓的组合,男女都有,穿的东西加起来都遮不住一个人的身体,头发都染成红色、绿色,在舞台正中的射灯下发出刺眼的颜色。

  他们疯狂的动作加上激烈的甩头,让孙刚以为他们都是修道之人,正好练功走火入魔。

  他们的肚脐上都穿着亮晶晶的金属环,在他们扭动的时候一跳一跳,奇短的衣服也剧烈抖动,露出下面白花花的肉体,有时候还能比较清晰地看见一些殷红的突起。

  孙刚兴趣盎然地抱手驻足,看得津津有味,谭维国拉都拉不走。

  这里比下面赤裸裸的动作要有趣味多了,身上还是要有些遮掩的好,看见一点,比看见全部还让人热血沸腾。

  可是迪厅的保安显然没有允许他们看白戏的打算,主动过来干预,看是可以的,但要买票,买了票还没有座位,要有座位就要消费,啤酒果汁都成。

  孙刚恋恋不舍地走上五楼,这层楼的大门用厚实的绒布包裹,一推开,就传来阵阵歌声。

  这里才是练歌房。

  外面的大厅座了有四五桌客人,桌上摆着七号桌标牌的那一桌,一个年轻人拿着话筒,面对旁边的小监视器正在深情高歌。

  他唱得还挺不错,虽然嗓子有些沙哑,但处理得很有几分味道,听上去还有些荡气回肠的意思。

  其他的人都看着正中间一块一百英寸的大投影幕布,静静欣赏。

  孙刚他们随便找了个桌子坐下,殷勤的服务小姐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啤酒一打二百二,扎啤一杯五十,其余小吃也是贵得惊人。

  谭维国在旁边听得心惊肉跳,身边小姐温暖的体温一点也没有焐暖他的内心。

  咬了半天牙,他掏出两百块钱,一人来了一杯扎啤,还有两小碟盐煮毛豆、花生米。

  孙刚只尝了一口扎啤就放下了,他不习惯啤酒的那股马尿味,只是剥着花生,慢慢地听歌。

  他把灵力散开,就感觉到这里的气氛有些怪异。

  表面上看来,服务小姐还是来来回回,给客人斟茶倒水,十分勤快,唱歌的客人们也显得很投入,或是引吭高歌、或是鼓掌叫好、或是谈笑逗趣。

  但是孙刚在他们惬意的神情之下,却发现了一丝紧张。

  他们的心跳明显的加快了,身上的汗水也冒得比较快比较多,特别是他们时不时的偷眼去看孙刚他们,显得鬼鬼祟祟。

  而且孙刚感觉到,歌厅里回荡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阴气,断断续续不可捉摸。

  大厅左侧,走廊回曲,一间间的都是包房,里面唱歌的人很多,不过大多都在上下其手,喝穿着暴露的陪唱小姐打得火热。

  最里面有一个休息间,里面大约有十来个小姐,一个个都在忙着补妆。

  他调动灵力来到发生命案的那个包房,里面黑漆漆的没有开灯,在这里,他感觉到了更加浓重的阴气。

  绝对是魔物作祟!

  他有些犯愁,要是只是简单的凶杀案,就是再复杂在扑朔迷离,在他的灵力侦查下都无所遁形。

  他起初打的主意,就是找到案件的真实凶手,在他那里总能找到一些证据,证明凶手的杀人事实,然后把这些证据交给检察院,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重新审理。

  可是现在看来,很可能是魔物附身朱克纯,借他的手杀了人,然后等着他被枪决,夺去他的冤魂作为修炼补品。

  如果还是古代,那就很简单了,他在朝廷官员那里显点神通,然后当着朝廷大员的面,破去作祟的魔物,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救出朱克纯。

  但是现代社会不讲神道鬼怪,一切案件审理都要摆证据,没有证据,铁定败诉。

  他到哪里去找证据?

  没有凶手,凶手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魔物,在凡俗世间的人眼中,凶手就是朱克纯,只有他提着刀杀了人,这点走到哪里都无可辩驳,除非凡人也能看见魔物,相信魔物的存在。

  孙刚瞟了一眼谭维国,他看来很相信孙刚的手段,没有一点不耐烦,优哉游哉地坐在那里听着歌,偶尔呷一口扎啤,悠闲自在。

  他暗地里搓着手,这件事可麻烦了。

  就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五楼的大门又被推开了,一个人大着嗓门说:“就是这里,这里的小妞靓得很,比三楼的那些婆娘好得多,浪得很,我来过好多次了,功夫没得说!哈哈哈哈!”

  孙刚的灵力在他们身上晃了一圈,这些人马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们一行七个人,前面三个看穿着都是成功人士,衣服的料子都很高档,当先一人满脸横肉,面容红黑,右手上戴满了金戒指,骨节粗大,口沫横飞抵和同伴解说着这里的妙处。

  他们后面还跟着四个汉子,大冷的天还是打扮精干,走路虎虎有声,在他们的肋下,都藏着一把手枪,可能是他们的保镖之类的。

  孙刚心中一动,把灵力分出一部分,集中到这群人那里。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李总,你可有阵子没来了,怎么,找到更好的耍处了?”前台小姐听到那个李总的声音犹豫了一下,还是快步迎了出去。

  “怎么样,我说这里的妞都是绝色,你们还不信!你看着这脸盘子,这胸脯,那个水啊!哈哈哈哈!”李总在同伴面前挣了面子,得意得很,伸手想要在前台小姐胀鼓鼓的胸口上模一把,“小柳啊,什么时候陪哥哥玩玩啊?”

  “哟,看李总说的,你什么时候看得上我哦!”前台小姐在李总手上推了一把,凑到他耳边,吹气如兰道,“今天来了两个生人,我们有些吃不透他们的来历,李总你看……”

  “生人!生人怕什么,就是条子来了又怎么样,跟我进去,怕个鸟!”李总眉毛一挑,反而加快了脚步。

  孙刚恍然大悟,怪不得大厅里那些人一直怪怪的,他瞧了瞧身子笔挺的谭维国,苦笑了一下,这小子习惯了军队坐姿,放在有心人眼里当然有些疑虑。

  他想了想,站了起来大声说:“都唱这些软绵绵的歌,听得都打瞌睡了,听我给你们唱首歌!”

  他在谭维国惊讶的眼神里,直接跑到正在唱歌的一个小伙子旁边,一把扯过他手里的话筒,不管不顾就唱了起来。

  话筒被抢的小伙子还想跟他理论,他旁边的人拦住了他,等着想听孙刚准备唱什么歌。

  他会唱什么歌了,还不是在美国学的那些军歌,加上嗓子又破,唱的歌赛过杀猪,歌厅里的人都捂着耳朵,痛苦不堪。

  与其被你们猜测是条子,还不如做绝一点,让你们以为我们是军人好了。

  谭维国英语不错,以前业务需要,也接触了许多的各国军事讯息,能够听懂里面的歌词,并迅速就识别出这是美军的军歌,对于孙刚居然会唱美军的军歌大感诧异。

  孙刚虽然嗓子破,好在军歌要的就是这个调子,特别是他的英语口语流利,在场的人都能听得出来。

  这些人不知道孙刚到底是什么来头,说他掩饰警察的身份吧,又装得这么假,说他不是吧,偏又行为可疑。

  他们吃不透孙刚的路数,其中一桌的客人悄悄拿起了手机,开始向关系户询问今晚是不是有什么行动。

  孙刚唱了两首,把话筒丢回给其他客人,那些人反而没了兴趣,任由他继续唱下去。

  他越唱兴致越高,干脆拉着谭维国一起上场,两人你一首我一首,真的唱起歌来,好像忘了此来的目的。

  那些客人也没人和他们争话筒,就由着他们一首一首地唱下去。

  那个李总捏了一下耳垂,骂了句:“哪里跑来的神经病,跑这来唱歌!”和他的两个朋友直接向包间走去,大厅里停都不停。

  那个前台小姐迟疑了一下,大厅里一个汉子刚刚打完一个电话,冲她点了点头,便放心地带着李总进去了包房。

  孙刚早就听见电话的内容:“今天没有检查,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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