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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王家周家织造坊


  一条官道而上,有三个人影分别拿着一只咯咯叫个不停的鸡,在疯狂的往前奔跑。

  跑的特别玩儿命。

  而在这三个人的身后,有一大帮村民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农具,在紧紧的追赶。

  “王八蛋羔子们,偷鸡偷到我们这儿来了!”追赶的村民中跑在最前面的一个大汉,手里拿着一把大菜刀,怒声骂道:“有能耐偷鸡,有能耐别他娘的跑!”

  对于怒骂,前方疯狂奔跑中的三个人之中的一个身穿白衣,背负黑色巨剑,腰间挎长剑的年轻人,转头就是一句:“我就偷你的鸡,我就跑,我就让你追不上,怎么样,你咬我啊?”说完,跑的更他娘的快了。

  后方的追赶的大汉闻言,气的那叫一个脸红脖子粗啊,跑的呵斥呵斥的,累的不行,对着那个叫嚣的白衣年轻人恨道:“王八下的玩意儿,你他娘的别跑!”

  前方三人中,一个身穿麻衣,背着背篓的少年跑的也不慢,转头对着白衣年轻人怒道:“白狗,你不是说你身手厉害的一塌糊涂么?跑个鸟?”

  “是啊,是啊,累死我了……”三人中,一个秀美女子额头都出了些香汗。

  白衣年轻人哈哈一笑,道:“我那是跑的身手厉害!”

  这狗娘养的……少年人恨恨的在心里骂道,他再也不相信这白衣年轻人说的话了。

  这三人,正是前往玉虹城的阮长安、苟不教、花花三人。

  原本他们三人从檬树林出来的时候,一直有说有笑的,一切相安无事。

  可是后来过了没一会儿,大家都饿了。

  他的背篓仅剩的三个大白馒头心疼的分给了两人,稍微的垫吧了一下肚子。

  可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鸟用。

  因为到了中午,又饿了。

  花花还好些,就地取材——草,倒是没有什么事儿。

  至于苟不教就不行了,寻常的草一吃,那就跟吃了死苍蝇一般,脸都成了苦瓜色。

  再者就是他了,他是绝对不会吃草的,不管多饿。

  可能上天比较眷顾,在他和白狗饿得不行,正愁吃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小村庄,村庄里有好多的鸡……

  然后,他和白狗商量了一下,花花负责望风,他与白狗俩人负责前去偷鸡,哦不,是借鸡。

  后来借着借着,原本负责望风的花花看见有人来了,不知是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直接指着正在借鸡的他们俩人,对着来人大声笑着说一起来借鸡啊,好好玩的。

  听到这话后,撅着屁股正在借鸡的俩人,顿时一怔,然后俩人彼此看着。

  他说:“白狗,你脸怎么那么白?”

  白狗说:“我不知道,你脸应该比我还要白。”

  他和白狗二人忽然觉得花花在檬树林里面呆着其实挺好的。

  他们为什么要拉人家出来玩呢?

  自作孽,不可活啊。

  最可气的是什么,看到来人以后,白狗对他说不要怕,他身手厉害的非凡,可上天遁地,无所不能。

  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他觉得白狗好像需要睡上一觉,做做梦。

  跑啊跑,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三个人实在是跑不动了,停下来大口的喘着气。

  阮长安一边喘着气,一边回头望去,只见原本黑压压追赶他们的村民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他们三人甩的一干二净,不见踪影。

  休息了一会儿,三人呼吸顺畅起来,商量一下,分头找河流,因为吃鸡要破肚清洗啊。

  不然直接吃啊?

  吃到鸡屎怎么办?

  上天眷顾,附近有一条快要干涸的小河,清澈透底,隐约还能看见几条小鱼。

  给鸡褪毛,开肠破肚,一顿清洗之后,火已经被白狗生好,把清洗好的鸡放到架子上之后,阮长安这才算是真正的休息下来。

  “好小子,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种手段。”苟不教对着阮长安伸出了大拇指。

  “废话,你做七年饭菜,也一样。”阮长安半躺在地上,不停地揉捏着已经酸疼的腿。

  苟不教闻言不屑的一笑,道:“大哥做个鸟的饭?别忘了,大哥有钱!”

  阮长安冷哼一声,看着开始不停滴油的烤鸡,嘿嘿一笑,道:“有钱?有能耐这鸡烤好了,你别吃啊?”

  有钱咋滴了?有钱到了无用的地步,有个鸟用?

  对此,他没搭理白狗,而是哼着小曲儿,休息起来。

  苟不教见阮长安没有理他,吧唧了下嘴,便双手枕在脑后,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对着花花道:“蠢花,敲腿。”

  “才不要,我腿还疼呢……”花花不满的对着苟不教挥了挥手秀拳。

  苟不教哈哈一笑。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的很快,三个人吃完烤鸡,也恢复了体力,开始上路。

  玉虹城,约莫还有不到一个半时辰的时间就可以赶到了。

  ——————

  玉虹城,在冀州城以南,律州城东北角方向,是冀州境内规模排行第八的大城池,人口约数十万人。

  玉虹城内,豪绅遍地,尤其以王、周两大家族最为富有,这王、周两家以织造闻名,店铺开满整个齐国,织造坊更是不计其数。有传闻称,这两家与兵、户、刑三部内当官的有莫大的关系。

  齐国军士不下百万人,身上所穿的盔甲据说都是由这两家来供应。

  当年化吉年间先皇在位时,就曾御驾来视察过王、周两家,对两家颇为满意,就连宫中的织造局都被废除,王公大臣以及宫中皇后妃嫔身上所穿的衣物也有两家负责把关、织造。

  就此,王、周两家钱途无量。

  不知羡煞多少人。

  今日,原本就热闹非凡的玉虹城更加的热闹了。

  王家独子要跟周家独女结为秦晋之好。

  婚礼规模庞大无比,奢侈的一塌糊涂!

  当然,比不上皇家礼亲。

  得避嫌啊不是?

  玉虹城的主道上,此时喜庆的喇叭响彻四方,一条迎亲而回的队伍,浩浩荡荡正在缓慢的行走。在队伍中前方,有条上好的白马,白马头上绑有红花,白马身上坐有一个模样平凡青年男子,青年男子身着一袭红衣,胸前有大红花,看着很是喜庆。

  此人便是王家独子——王平凡。

  王平凡坐在马背上,对着对他送上贺语的百姓们笑着点头,别看他脸上带着笑意,心里却是郁闷之极。

  要说男婚女嫁本是好事儿,怎么还会郁闷呢?

  这还是不得不说王平凡对于这王家女子实在是没有任何想要娶回家的念头,这都是他爹和他娘一手操办的。

  他也曾反抗过,不过他爹和他娘以上吊自杀来威胁他,他能怎么办?

  谁让他孝顺呢?

  唉,想到这里,王平凡不由得转头看了看队伍中心的八抬大轿,看了几眼后,又转回了头,摇了摇头,苦道:“娶了个傻子啊……”

  “王公子,恭贺你新婚之喜啊!”有人大声喊叫。

  王平凡马上带上笑容转头点头示意,并对身旁发喜财的奴才挥了挥手,示意给方才之人发喜财。

  做完这些,王平凡抬头看了蔚蓝的天空,叹声道:“唉,我为什么这么有钱啊……”

  远处的玉虹城南门,来了三个人。

  一个白衣年轻人,一个麻衣少年,一个粉群秀美女子。

  然后,三人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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